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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民盟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6-09-05 10:35 来源:福建民盟
  附件2
  2016年福建省民盟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省民盟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共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民盟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中国民主同盟福建省委员会财政拨款403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省民盟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盟中央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有力提升了盟省委参政议政、思想宣传、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的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参政党履职能力;
  (二)牢固树立全盟工作“一盘棋”思想,实现盟务工作互动并进、整体提升
  (三)办好民盟“一带一路”(福建)研究院,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四)着眼换届,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为民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省民盟收入预算为87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2.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47万元,公用支出166.8万元,项目支出133.35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2.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参政议政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41.17 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工资。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6.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参加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或省委统战等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9.74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接待民盟中央及兄弟省市民盟组织来闽调研、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公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相同。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
  2016年省民盟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
  和运行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省民盟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和运行费预算为 15 万元,与上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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