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民盟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6-10-09 15:22
来源:福建民盟
附件3
2015年省民盟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省民盟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共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民盟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中国民主同盟福建省委员会财政拨款403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省民盟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盟中央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有力提升了盟省委参政议政、思想宣传、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的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理论学习,创新性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尤其是协商民主研究。
(二)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做好重点调研,有效转化参政议政成果。
(三)拓宽社会服务工作渠道,拓展智力帮扶,探索城市社区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省民盟收入预算为851.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1.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1.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74万元,公用支出205.33万元,项目支出155.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51.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参政议政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55.38 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工资。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7.5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9.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参加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或省委统战部等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9.7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接待民盟中央及兄弟省市民盟组织来闽调研、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相同。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省民盟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省民盟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共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民盟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中国民主同盟福建省委员会财政拨款403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省民盟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盟中央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有力提升了盟省委参政议政、思想宣传、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的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理论学习,创新性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尤其是协商民主研究。
(二)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做好重点调研,有效转化参政议政成果。
(三)拓宽社会服务工作渠道,拓展智力帮扶,探索城市社区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省民盟收入预算为851.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1.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1.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74万元,公用支出205.33万元,项目支出155.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51.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参政议政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55.38 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工资。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7.5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9.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参加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或省委统战部等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9.7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接待民盟中央及兄弟省市民盟组织来闽调研、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相同。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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