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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民盟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7-02-21 08:32 来源:省盟宣
  2017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民盟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共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民盟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中国民主同盟福建省委员会财政拨款403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省民盟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盟中央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提升盟省委参政议政、思想宣传、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的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继续凝聚政治共识;
  (二)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不断提升参政党履职能力;
  (三)以搞好政治交接为主线,做好民盟福建省委会的换届工作,并配合做好民盟中央换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省民盟收入预算为8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44万元,公用支出167.18万元,项目支出126.68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参政议政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75.60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工资。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8.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参加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或省委统战等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9.7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民盟中央及兄弟省市民盟组织来闽调研、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万元,现有3辆公车,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2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0%,主要原因是:每辆车的运行费定额由5万下降到4万所致。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省民盟部门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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