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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关系的理论思考
日期:2006-01-11 16:09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福建委员会
  作者:黄秀文
  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任务,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定为这次会议的主调,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中指出:我们党要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民主执政,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把民主的标准和内容提高到了较高的程度,可见民主对执政党能力建设是至关重要的。民主执政,不仅需要党内民主,更需要党外民主,而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党外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政与参政是相辅相承的,正确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保持这两者的良性互动,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新时期,随着我国实施多党合作的进程不断加快,民主党派的民主水平、民主程度、参政议政水平对整个社会的民主程度和国家民主决策进程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民主执政对民主党派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二者有着多方面不同
  民主是指人民当家作主,有参与国事的权利,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执政是指掌管国家政权。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民主执政的基本含义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党派是除中国共产党外的各个党派的统称,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同盟。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二者有着多方面不同。
  1、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立足点不同。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奋斗历程和基本经验表明,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可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始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立足于掌管国家和领导国家;各民主党派在自己的长期政治实践中,特别是关系到中国向何处去的两种命运的决战中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立足于参政地位。
  2、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侧重点不同。
  民主执政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党在执政实践中是否具有民主思想和民主作风,是否切实保证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使他们能够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影响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与各方面的民主状况。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职能之一,就是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既是人民的政治参与问题,也是执政党和人民的联系问题。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协调关系、自我教育。在这些职能中,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
  3、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切入点不同。
  中国共产党是执掌政权的政治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政治和政权制度之内活动,处于主动地位,具有控制国家政权的权力。坚守民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人大执政。接纳民主党派意见,把准决策方向,提高决策质量。民主党派以知识分子为主,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不仅直接参与国家重大政策的讨论与决定,而且更经常更大量地进行调查研究,从宏观到微观建言献策,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和评价,发挥智囊团的参谋咨询作用,协助党委提高决策的质量,通过政协参政。
  此外,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数量上也有较大的差异,全国有中国共产党党员6000多万,而民主党派成员只有50多万。
  二、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有内在的统一性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密切合作的友党关系,各民主党派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同各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也是人民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不是和民主党派没有有机联系的执政团体,只有当党和民主党派存在着有机的制度联系的时候,执政党必须面对外在的制约时,才能充分采纳民主党派的意见或建议,才能切实做到民主执政。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承的,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1、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前提。
  民主分为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两个方面。党内民主是指在党内生活中,全体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党内民主占有重要地位,是民主的核心和灵魂,是发展民主的关键。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党内民主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例如党内监督制度得到加强,选拔干部方面引进了一定的民主手段,用票决制来制衡党政一把手中间存在的腐败问题,等等。不过仅仅有党内民主不足以解决执政能力问题,更重要的还需要党外民主,充分的实现和发展党外民主是发展人民民主的基本目的所在。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党外民主的重要部分,而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民主执政是民主党派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前提。
  民主党派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和同盟军,与中国共产党一道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创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民主党派作为我国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范畴,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之一。各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直接介入国家政治生活,在政治层面上发挥作用。因此,参政议政是衡量参政党政治价值、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民主党派的其他职能则是参政议政职能的延伸或基础。各民主党派参与重大决策的协商,参与执行,参与咨询,有利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使制定的方针政策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在各种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更加民主、科学、正确。
  2、共产党民主执政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始终把民主提到很重要的位置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要健康发展、正确决策,我们党要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就避免不了实行民主。邓小平在1979年3月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1980年1月中央召集的干部会上,同年底中央工作会议上,1985年4月接见坦桑尼亚贵宾时的谈话中,一再指出发扬民主是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进一步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新世纪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党是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在国家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决定民主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目标,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直接提供坚强的保障和广阔的空间。
  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根本性质决定的,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社会基础的广泛性。同时,也符合建国以来我国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状况。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是各民主党派自己作出的正确的历史选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必然要求,这一原则已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党派的章程。因此,民主党派就应恪守宪法和章程的规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认真贯彻基本路线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方向不动摇,努力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充分行使好民主权利。
  3、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本质要求。
  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对于发扬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大意义,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本质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有两种重要形式:一种是人民通过选举人民的代表来行使权利,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另一种是人民内部进行充分协商,实行民主监督,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两种形式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已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它的特点是: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各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又与共产党互相监督。
  多党合作制度既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适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一科学论断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在政权建设上的执政与参政关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团结合作关系,从而划清了与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显示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巨大优势和旺盛活力。这个制度能把国内的各种政治力量团结起来,扩大和健全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增强我们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配合,相互补充,可以更好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民主党派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性,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4、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的主要体现。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一个方面的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新世纪,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进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及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领域。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体现在我国政治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士就党委、政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党政领导人选进行政治协商。如中共龙岩市委认真贯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历届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的重要人事安排和人事变动及每项重大决策公布之前,事先都召开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或通过市政协常委会,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进行民主协商。二、民主党派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中共龙岩市委向党的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多次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三、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中,民主党派成员占有适当比例,行使职权,并通过多种形式发挥参政作用。如龙岩市二届人大代表中民主党派人士有9名,占代表总数344的2.62%,新罗区十四届人大代表中民主党派人士有4名,占代表总数206名的0.02%。四、民主党派成员被举荐担任国家及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担任特邀监察员、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等,参与政府工作。如目前,龙岩市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市政府领导职务1 人,担任市政协领导职务3人,担任政府部门领导职务2人,担任群团处级领导职务4人,担任民主党派专职领导职务3人。龙岩市各县、市、区民主党派人士担任人大领导职务1人、政府领导职务2人、政协领导职务1人。全市聘请的306名特约人员中一百多名是民主党派人士,加大了民主监督力度。五、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协商机关中,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形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如在龙岩市二届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人士有53名,占委员总数320名的16.56%,新罗区十一届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人士有37名,占委员总数201名的18.41%,龙岩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共提出提案219件,其中民主党派集体提案就有56件,占25.6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撰写的提案质量颇高。在这次大会发言材料中,民主党派就有7件得到市委书记、市长的批示或被列为督办件等。总的来说,新时期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的重要体现。
  5、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的重要渠道。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一种有规范、有责任的政治行为。1989年12月制定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有关原则和方式,界定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内涵,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和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
  新时期,民主党派可以集中超脱自我的民主力量,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供民主监督机制。党与各民主党派有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民主党派的地位和身份,可以超然的态度对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行使监督职能,批评官僚主义作风,建言献策,提供决策信息和咨询,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推进民主建设中,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涵,必将更加丰富,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渠道与途径必将更加广阔,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成为共产党民主执政的重要渠道。
  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把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统一起来
  从制度层面来理解,民主是一种“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制度。列宁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社会主义民主与历史上的一切民主制度根本不同,它是最广泛的工人阶级和人民享有的民主,只有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人被剥夺民主权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并不是搬用西方的民主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们党历来重视发展民主,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建设了民主政治,创建了人民政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发扬民主是一项战略任务和伟大目标,要把它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方针来贯彻执行,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系列论述中,他突出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展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本质属性,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中国的政治体制的民主化。发展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统一起来考虑。在多党合作中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充分发展民主,才能充分调动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民主执政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进一步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决心,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
  1、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尤其是民主能力。
  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出了严峻挑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应当围绕这项工程而展开,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站在时代前列,立足新的实际,努力研究执政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探索体现在各个方面的具体规律,提高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使党的执政能力得到加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对全党的要求,要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打牢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底,党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意识,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一定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不断总结和探索有利于改进执政方式和提高执政能力的新办法、新制度。
  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提高,民主在制度上和程序上逐步有了相应的保证,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突出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第一次鲜明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设计,以使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决定》指出,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2、全面提升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水平。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我国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也称为“参政”。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履行的程度,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对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民主党派汇集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代表性人士,是“知识库”和“智囊团”,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要充分认清参政议政所处的新形势和新环境,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培养新一代社会活动家,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广泛动员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服从和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全国人民共同利益和崇高理想,在履行职能中找准位置,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参政议政的权利,不断巩固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关系,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国家统一等方面不断作出新的贡献,谱写出新的篇章。各民主党派人士都十分重视通过调查研究,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言立论,献计献策。同时,认真总结参政议政工作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掌握参政议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整体功能,适应历史前进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努力把参政议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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