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到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并新增“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标志着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从制度建构阶段迈向效能释放新阶段,其角色定位已由“协商框架搭建者”升级为“治理效能贡献者”“协商体系协同者”。深入剖析这一升级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对人民政协在“十五五”时期展现更大作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角色升级的逻辑起点:从制度建构到效能释放的必然跃迁
人民政协的角色演进始终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阶段需求深度绑定,制度建构与效能释放是“基础与升华”的递进关系,其跃迁逻辑源于制度发展规律、协商民主本质与治理实践需求的三重驱动。
制度发展规律:从“有框架”到“能管用”的自然进阶。治理制度的发展通常遵循“建构—运行—优化—效能”的演进轨迹:“十四五”时期,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虽已明确,但“专门性”如何体现、协商流程如何规范、协商成果如何落地等问题尚待破解。即此时提出加强建设,核心是完成“制度框架搭建”,解决“协商有组织、有依据、有载体”的基础性问题。
经过五年实践,人民政协的制度框架已基本成型。当制度从无到有的建构任务完成后,自然进入“从有到优、从优到效”的新阶段。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作用”,正是顺应这一规律,推动政协从“关注制度存在”转向“关注制度效能”,实现角色的自然进阶。
协商民主本质:回归“影响决策、解决问题”的核心诉求。协商民主的本质是通过多元主体的理性对话影响公共决策、解决公共问题。制度建构阶段人民政协的工作重心是“让协商发生”,而效能释放阶段,工作重心则转向“让协商有效”——确保表达的意见能被决策层采纳、能转化为实际政策、能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这一转向直面过去部分协商活动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让“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回归协商民主的本质诉求,推动政协角色从“意见收集者”升级为“决策参与者”“问题解决者”。
治理实践需求:应对复杂问题需“专门机构”发挥专业效能。制度建构阶段政协的核心作用是补短板,而效能释放阶段政协的核心作用是强优势。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时期,面临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一系列复杂的系统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专门协商机构发挥跨领域整合、多主体联动的专业优势。例如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中,政协可组织经济、生态、科技等界别的委员,联合企业、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开展跨领域协商;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政协可通过界别委员联系社区,推动政策从顶层设计向基层适配调整等。
角色升级的核心维度:从单一功能到多元赋能的定位拓展
从制度建构到效能释放,人民政协的角色从专注自身建设的单一功能,升级为“效能贡献者”“协同枢纽”“共识凝聚者”的多元赋能角色。
从“程序完善者”到“效能贡献者”:履职评价转向结果导向。制度建构阶段,人民政协的角色更偏向“程序完善者”——工作成效主要以“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规范、平台是否覆盖”为评价标准。进入效能释放阶段,政协的角色升级为“效能贡献者”,履职评价标准全面转向结果导向,核心看“三个是否”:是否为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是否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是否提升了治理效率。这种转变,倒逼政协履职从“做了什么”转向“做成了什么”。
从“协商参与者”到“协同枢纽”:推动协商体系系统联动。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为人民政协赋予了“协商枢纽”的新角色。在制度建构阶段,政协更多是“协商参与者”,而在效能释放阶段,政协升级为“协同枢纽”,承担起整合各协商渠道资源、推动协商体系系统联动的责任。这一角色升级的核心价值在于破解“协商碎片化”难题。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凭借“纵向贯通四级组织、横向联系多元主体”的优势,可牵头建立协商协同机制,通过“议题统筹”明确各渠道协商重点、通过“成果整合”梳理不同渠道的意见、通过“资源共享”开放政协的专家库、数字平台,实现协商体系从分散发力变为整体赋能。
从“意见传递者”到“共识凝聚者”:在多元诉求中寻找最大公约数。制度建构阶段,政协的意见传递功能更侧重“广覆盖”,而效能释放阶段,政协的角色升级为“共识凝聚者”,不仅要传递意见,更要在多元诉求中寻找最大公约数。特别在利益分化、价值多元的当下,凝聚共识比意见传递更具治理价值。例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政协可组织各方代表开展协商,推动形成共识,避免矛盾激化。这一角色让政协从“诉求传递的桥梁”升级为“利益协调的纽带”,能为政策实施减少阻力,为社会稳定筑牢根基作出更大贡献。
角色升级的实践路径:以“三维发力”推动效能释放落地
政协的角色升级,需通过具体实践路径落地。结合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十五五”规划需求,可从“精准履职、协同机制、能力提升”三个维度发力。
精准履职:聚焦“十五五”重点领域,提升建言资政专业性。政协围绕“十五五”规划中的“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三大重点领域,需做到精准履职:一是议题精准筛选,即建立“党委出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群众点题”的议题生成机制,聚焦关键问题,确保协商有针对性。二是调研精准深入,即改变走马观花式调研,推行沉浸式调研,掌握一手数据、了解真实情况。三是“成果精准转化”,即建立“提案—政策”对接机制,对重点提案由政协领导牵头督办,推动建议转化为具体政策或试点项目。
协同机制:搭建协商协同平台,推动多渠道联动。发挥“协商枢纽”作用,需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一是“议题协同机制”,与人大、政府、人民团体、基层协商平台召开“协商议题对接会”,根据“各有侧重、互补衔接”原则分工。二是“成果协同机制”,设立“协商成果整合中心”,定期收集各渠道协商成果,形成《协商成果汇编》报送党委、政府。三是“资源协同机制”,开放政协的“数字政协”平台和“参政议政人才库”,为其他协商渠道提供技术支持和专家支撑。
能力提升:强化委员履职能力与政协组织效能。提升能力为角色升级做好支撑:在委员履职能力方面,建立“精准培训+实践锻炼”机制,培训内容聚焦“效能导向”,开设实操性课程;组织委员参与“重点课题调研”“提案督办”等实践活动。在政协组织效能方面,推动“数字化+规范化”建设。升级“数字政协”平台,增加协商成果转化跟踪、履职效果评估等功能;完善履职考核机制,将效能指标纳入委员考核。
从制度建构到效能释放,人民政协的角色升级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十五五”规划实施与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的关键期,人民政协唯有精准把握新角色,以精准履职、协同机制、能力提升为实践路径,才能真正实现“有大作为”,将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国家发展汇聚更多智慧、凝聚更多力量。
(作者系福建省政协常委、民盟福建省委会一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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