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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历史--导言
日期:2022-03-08 14:47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福建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的参政党之一,是以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和中国共产党有悠久的亲密的合作历史。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破坏了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议员于1934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会的代表及其他无党派人士参加了成立会议,公推中华职业教育社的黄炎培为主席。后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推举无党派人士张澜任主席。是年10月10日,在香港出版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民盟成立宣言和"十大纲领",以"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为号召。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民盟遂成为有"三党三派"之称的政治党派。初期,以开展民主宪政运动活跃于国民党统治区,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支持。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把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改团体会员制为个人参加,摆脱了青年党对盟务的控制,扩大了民盟的社会基础,加强了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合作。是年10月发表的《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政治报告、宣言和纲领,明确提出了"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会议产生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1946年1月,民盟参加了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协会议及其后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奔走于国共两党之间,力促民主建国与停战和谈。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大批盟员,其中包括担任民盟中央领导职务的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杀害。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不承认"伪宪法"、"伪政府",先后将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年党、民社党成员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国民党反动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民盟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自己的政治纲领,积极参加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在"左"的错误路线指导下,民盟受到严重挫折。1958年11月,民盟举行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错误地作出"民盟是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的结论,制定了以"根本改造"为中心的工作路线。
  "文革"十年动乱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盟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经历了1957年反右扩大化的严重挫折和十年"文革"动乱的严峻考验,民盟更加坚定了和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信念。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明确民盟的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将自身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改革开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此后,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利,维护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落实政策,进一步调动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推动他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为"四化"服务活动,民盟的组织也有较大的发展。1983年12月、1988年10月、1992年12月、1997年11月,民盟先后举行了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增强参政党机制和民盟的自身建设,作了不懈的努力。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面向社会的服务工作方面,也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其间,民盟于1986年12月、1996年11月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和民盟七届五中全会,局部调整中央领导机构,实现了民盟领导机构新老交替合作、政治交接的平稳过渡。
  民盟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现任主席丁石孙。名誉主席楚图南、费孝通、钱伟长、谈家桢。中央参议委员会主任苏步青(1986年12月设立参议委员会,1997年11月撤销)。
  民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纲领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各民族团结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为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服务。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而奋斗。民盟现有成员14?6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4?9%,普教界占36?8%,文化艺术界占6?4%,科学技术界占19?7%。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366个。盟员中有1300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668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的领导工作,还有一些人参加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或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职。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饮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民盟中央现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群言》杂志,民盟内部发行的《中央盟讯》,并主办有群言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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