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内战,反对独裁
日期:2022-03-08 14:47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福建委员会
(1945年8月至1947年12月)
第一节 民盟发表《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胜利结束。日本即将投降的消息一传出,国共两党的关系就出现了尖锐对立状况,内战一触即发。就此,民盟中央主席张澜于8月12日就时局发表谈话,呼吁"国共两党军队赶快停止各地足以促成大规模内战的一切摩擦,并立即召开党派会议,从事团结商谈",寻求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途径。1945年8月15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提出"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口号。同时提出修改国民大会的组织法和选举法,实行普选,召开全国人民所一致需要的国民大会;政府保障人民的一切基本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和思想犯;由政府召集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政治会议,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政府;政府应逐渐做到使军人主军,文人主政的原则;自省一级开始,加强各级的自治,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均权,以促进地方事业与文化的发展;切实注意经济的复原,废除战时的统制与专卖政策,政府应立即停止征集壮丁等等,要求国民党和共产党对这些主张"给以充分的考虑"。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决斗争,民盟的一再呼吁,国内外社会舆论的压力,国民党被迫做出"和平"姿态,从8月14日至23日,三次电邀毛泽东去重庆谈判。
8月28日,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在张治中、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的陪同下飞赴重庆,同蒋介石进行和平谈判。在机场受到民盟领导人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等人的热烈欢迎。蒋介石的代表周至柔、国民参政会秘书长邵力子、副秘书长雷震也到机场欢迎。
8月30日,毛泽东在周恩来陪同下至"特园"访晤张澜。当晚,毛泽东在"桂园"举行宴会,招待民盟领导人和其他民主人士。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张申府、冷?和柳亚子、王昆仑等出席了宴会,中共中央王若飞、徐冰、王炳南等人作陪,宾主进行了广泛的商谈。9月2日,民盟以中常委会名义在"特园"举行午宴,欢迎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冷?、张申府、章伯钧、罗隆基、鲜特生等出席作陪。毛泽东在席间高兴地说:今天我们聚会于"民主之家",今后共同努力,生活在民主之国。双方就时局问题进行了亲切交谈。中共方面详细阐明了关于实现和平、民主、团结的基本方针,介绍了国共两党谈判情况。中共对和谈的诚意,得到了民盟的同情和支持。
9月10日,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致函蒋介石和毛泽东,对国共两党谈判表示关切,希望国共两党应乘此时机,"全盘"、"彻底"地解决国家问题,并提出"政治必须彻底民主",军队应"采用全盘统筹"之计划进行合理编遣等建议。当晚,周恩来、王若飞招待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罗隆基、张申府等,通报10余日来国共两党谈判情况。11日,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在"桂园"再度与张治中、黄炎培、沈钧儒等就团结问题交换意见。9月13日,章伯钧又就国共谈判中国民党拒绝承认解放区政权和人民军队的合法地位向《新华日报》记者发表谈话,强调"此等军队与政权,系由当地人民取自敌人,有功抗战,不能视为化外,予以敌视的态度"。要求合理妥善地解决解放区的军队和政权问题。
9月14日和9月25日,国共双方谈判代表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周恩来、王若飞等人,两次向民盟领导人通报谈判的进展情况,并听取民盟领导人的意见。黄炎培建议国共两党应一面继续谈判,一面就着手准备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参加的政治会议,这一意见被国共两党采纳。9月15日,毛泽东赴"特园"看望张澜,就国共谈判、民盟和中共配合等问题交换了意见。9月30日,国共双方谈判代表又在国民参政会宴请民盟领导人及有关人士,商讨政治协商会议组织等问题。民盟领导人张澜、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张申府、左舜生、曾琦和陈铭枢、王云五等出席了会议。
国共双方经过40多天谈判,于10月10日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向全国声明:国共两党"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立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
10月11日,毛泽东在王若飞和张治中的陪同下飞返延安,民盟领导人张澜、章伯钧、陶行知等到机场送行。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10月1日至12日,中国民主同盟在重庆上清寺"特园"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四川、西康、云南、广东、贵州、广西、重庆以及西北各地推选代表63人出席,实到48人,代表盟员约3000人。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罗隆基、左舜生、陶行知、潘光旦、刘王立明、史良、邓初民等出席了大会。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认真研究了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所提出的设想与中国现实之可能。据此,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三个文件。
《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主张:"民主国家以人民为主人","其主权永远属于人民全体","国家应实行宪政,厉行法治,任何人或任何政党不得处于超法律之地位"。关于国家体制,《纲领》主张:第一,议会制。"国会为代表人民行使主权之最高机关,由参议院及众议院合组之","参议院由各省省议会及少数民族自治单位选举之代表组织之"。第二,责任内阁制。"国家最高行政机构采内阁制,对众议院负其责任"。第三,司法独立。"司法绝对独立,不受行政及军事之干涉"。第四,地方自治制。"地方自治为民主政治之基础","中央与省、省与县之权限应以宪法明定其采分权制度"。此外,还提出了"国家保障人民身体、行动、居住、迁徙、思想、信仰、言论、出版、通讯、集会、结社之基本自由","国家应建立健全之文官制度"和"国家实行普选制度"等项。这个《纲领》提出的政治制度虽然还不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但却反映了战后广大人民要求民主、和平、统一的迫切愿望,是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和个人独裁的一个有力的否定。大会认为,要"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一定要首先扫除民主的障碍",即: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党治,彻底清除内战的危机,改进普遍贫穷匮乏并且已经陷于破产崩溃的社会经济,提出:(一)召开政治会议。"召集全国各党派及无党派的代表人物共同举行圆桌会议,用和平协商的方法,对当前国家的一切问题求得全盘彻底的解决"。(二)建立联合政府。"联合政府是中国和平、团结、统一的惟一途径","是实现军队国家化,彻底消弭内战,平息党争的惟一枢轴"。(三)召集国民大会。"国民大会必须是代表真正民意的机关,而不是任何党派包办操纵的机关","必须用人民普选产生的代表以组织国民大会",国民大会的组织法、选举法和宪草必须经过审慎周详的修改。
大会批判了青年党把持盟务,排斥异己力量,拒绝吸收无党派民主人士入盟,以及企图把民盟变为青年党的工具或外围团体的错误,并采取有力措施限制青年党在盟内的派别活动。在新选的33名中央委员中,青年党只有两名,连同原来的青年党中委在内,仅占全体中央委员的1/6。这次斗争,削弱了青年党在盟内把持的权力,进一步巩固了盟的组织。
大会总结了中国民主同盟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组织工作的经验,提出发展和巩固组织的意见。(一)扩大中央组织委员会及各地方支部的组织委员会,健全县区分部的组织,提拔培养并训练组织工作的干部;(二)吸收工商业家、文化工作者、中小学教师、乡村工作者等入盟,以扩大盟的组织基础;(三)加强同人民团体的联系,同文化界、工商界、自由职业者团体、工会、农会和学生会建立经常联系,推动并参加各界组织的社交活动。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规定了中国民主同盟的组织原则、中央和地方的组织机构、盟员入盟和退盟的具体办法等等。
大会增选叶笃义、董时进、蒋匀田、何公敢、陶行知、刘王立明、孙宝毅、闻一多、邓初民、杨子恒、刘清扬、辛志超、杜斌丞、范朴斋、柳亚子、史良、马哲民、李公朴、冯素陶、罗子为、楚图南、陈此生、李相符、沈志远、李章达、杨伯恺、李文宜、李伯球、罗涵先、曾庶凡、刘子周、罗忠信、刘泗英等33人为中央委员,连同原有中央委员33人,共有中央委员66人。推选张澜、沈钧儒、章伯钧、黄炎培、史良、张君劢、左舜生、罗隆基、梁漱溟、张东荪、张申府、杜斌丞、陶行知、朱蕴山、潘光旦、马哲民、周鲸文、蒋匀田等18人为中央常务委员,并推选张澜为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左舜生为秘书长(1945年12月,青年党从民盟中分裂出去,左舜生秘书长一职被解除,由梁漱溟接任),章伯钧为组织委员会主任,罗隆基为宣传委员会主任,张申府为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君劢为国际关系委员会主任,梁漱溟为国内关系委员会主任,沈钧儒为青年运动委员会主任,陶行知为民主教育委员会主任,黄炎培为工商委员会主任,刘清扬为妇女委员会主任。
大会还决定,为了加强宣传民盟的政治主张,推动全盟的工作,计划出版一种日报。会议结束后,进行了积极的筹备,并于1946年2月1日在重庆正式出版中国民主同盟总部机关报《民主报》。
中国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政治纲领和主张,反映了战后渴望和平民主的广大人民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的"七大"政治路线和政策相呼应,因而得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界群众的积极支持。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的决议,对于巩固和发展民盟的组织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三节 发动反内战运动
《双十协定》的墨迹未干,国民党就挑起了武装冲突。1945年10月13日,蒋介石发布"剿匪"密令,国民党军随即沿平汉、津浦、平绥铁路向解放区发动进攻。为了制止内战,民盟立即发动各界人民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内战运动,并要求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国家各项重大问题。10月30日,民盟中央常委黄炎培致函国共双方会谈代表,呼吁"立即停止内战",提议组织调查团,包括各方代表,前往冲突地点调查真相,商谈解决。11月2日,民盟发言人针对国民党挑起内战的事实发表反对内战的谈话。11月中旬,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等发起成立"陪都各界反内战联合会"。11月19日,"陪都各界反内战联合会"在重庆举行500余人的反内战大会,呼吁和平,反对内战,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并倡议在全国各地分别成立由各界人士参加的反内战联合会,制止内战,以奠定国内的永久和平。
在此期间,民盟总部和地方组织积极支持各地反内战的学生运动。11月25日,昆明学生6000余人,举行反内战时事晚会,邀请钱端升、费孝通、潘大逵、伍启元等到会讲演,国民党军警特务密布在会场四周,并开枪恐吓和破坏。次日,全市学生3万人罢课,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向国民党政府提出立即停止内战,要求和平;反对外国助长中国内战,美国政府立即撤退驻华美军;组织民主联合政府;切实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游行及人身自由等八项要求。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支部郑重声明支持学生的正义斗争。12月1日,国民党军警特务在昆明屠杀反对内战、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学生和教师,死4人,伤60余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一二·一"血案。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支部抗议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呼吁声援昆明学生的斗争。12月6日,中国民主同盟总部发言人严厉谴责国民党残酷镇压手无寸铁的青年学生,要求:(一)国民党政府应查明事实,追究责任,严惩肇事军政长官;(二)抚慰受害青年,赔偿损失,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三)撤消特务,保障人民言论、集会、结社之民主自由;(四)国民党政府勿再听任军警干涉爱国运动,致生不幸事件。成都、重庆等地的民盟组织也纷纷声援昆明学生的正义斗争,要求立即停止内战,实现和平。
1945年12月16日,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政协代表团到达重庆,提出"在政协开幕之前,国民党必须停止军事进攻,实行无条件停战"。并专程拜访张澜,交换了意见。12月24日,沈钧儒、陶行知、梁漱溟、张东荪、张申府、章伯钧、罗隆基、史良、蒋匀田、周鲸文、李公朴等以重庆反内战联合会名义致函蒋介石,要求国民党政府明令"停止武装冲突,使和平建国大业,早日顺畅推行"。12月30日,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致函国民党和共产党政协代表,要求国共两党于1946年元旦"双方发令所属一切军队即日停止武力冲突,所有问题均得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1946年1月2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言人又发表谈话,建议国共双方"一切军队,应各驻原地,不能利用铁道,调动军队",并要求于政协会议召开之前停止军事冲突。
在全国人民的压力下,国民党被迫接受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同盟及其他民主人士的要求,于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停战协定》。决定1月13日午夜起停战命令生效,在北平设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监督停战协定的实施,并于《停战协定》签订的同一天,在重庆召开由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停战协定》的签订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是民盟配合中国共产党共同斗争所取得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
第四节 参加政治协商会议
1945年10月,由国共双方代表签订的《双十协定》,明确了国民党政府承认各党派的平等合法的地位,决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并由国共双方商定出席单位及名额。最初商定的名额是:国民党9人,共产党9人,民盟9人,社会贤达9人,共36人。后来,国民党为了拉拢青年党,对民盟进行分化瓦解,以孤立共产党,硬要民盟让出5个代表名额给青年党。中国共产党反对,同国民党商量的结果:青年党单独参加政协会议,不占民盟名额,由中共让出2名,国民党让出1名,总名额增加到38名,维持民盟9个名额不变。最后确定的名额是:国民党8名,共产党7名,民盟9名,青年党5名,社会贤达9名。由于中国共产党顾全大局,主动让出代表名额,解决民盟的名额问题,粉碎了国民党妄图通过分化和削弱民盟,操纵"多数",以控制政协的阴谋。但是,从此以后,青年党从民盟组织中分裂出去,在政治上和国民党站在同一立场,和中共、民盟对立起来。
政协会议中,民盟和中共默契配合,互相支持,一起邀请了34位国内有声望的学者名流,组成政协代表顾问团,为民盟和中共政协代表提供咨询。这34位顾问包括政治方面:邓初民、彭一湖、杜斌丞、周士观、王葆真、张奚若、孙廉良、马哲民、曾昭抡、潘大逵;经济方面:马寅初、章乃器、周谷城、杨开道、施复亮、周炳琳;宪法方面:钱端升、张志让;法律方面:史良、吕复;军事方面:鲜特生、张志和;教育文化方面:潘光旦、陶行知、侯外庐、董渭川、杨卫玉、闻一多;农业方面:乔启民、董时进;地方自治方面:何公敢;东北问题方面:周鲸文;华侨问题方面:彭泽民;合作问题方面:章元善。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举行。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张澜、沈钧儒、罗隆基、张君劢、张东荪、张申府、黄炎培、梁漱溟、章伯钧9人出席了会议。蒋介石、周恩来、张澜分别在开幕式致词。张澜在致词中表示:民盟要和各党派代表共同努力,"奠定国家永久和平,建立国家真实民主的基础"。
政治协商会议分大会和小组两种方式进行。鉴于这次会议主要讨论改组政府、整编军队、制定和平建国纲领、召开国民大会和修改宪法草案问题,所以,会议分成改组政府组、军事组、施政纲领组、国民大会组和宪法草案组。不论在大会和小组会上,民盟代表和中共代表都做到了遇事商量,密切配合。例如在讨论改组国民政府时,国民党代表王世杰提出了一个《扩大政府组织方案》,企图以"扩大"代替"改组",保持国民党一党独裁实质。民盟代表罗隆基针锋相对提出要改组政府,并申述了改组政府的理由:(一)大家既期望宪政实施,在这过渡时期总希望由一人集权制过渡到民主集权制;(二)结束训政,实现宪政,希望各党派都能参加政府;(三)目前政府
行政效率低,应该提高现代化。同时,又提出改组政府的三项原则:(一)必须以共同纲领作为施政共同准绳;(二)共同决策机关,要真能决策;(三)各方面人士参加执行机关,要使它"真能执行"。然后,中共代表王若飞又和罗隆基商量:从策略上考虑,为了避免讨论陷入僵局,打破国民党提案的骗局,决定接受"扩大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建议,但由民盟代表引用英、美政治制度对它进行修正,中共予以支持。因此,罗隆基又发言提出:国民政府委员会必须是实际政治权力的最高国务机关,用委员制的集体政府来代替总统制;规定行政官员包括各部、会长官,由这个委员会任免;立法委员、监察委员的人选,应由这个委员会同意;国家的预算决算,应经这个委员会通过;立法原则、施政方案和军政大计,须由这个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激烈的争论,国民党不得不接受这些最起码的民主原则,同意修正。以后,又在国民政府委员名额上发生激烈争执。中共和民盟决定两党联合在一起争取在40名委员中占14名,超过1/3,但终因国民党方面的阻挠,未获成功;但是,两党一起提出表决法:"国民政府所讨论之议案,其性质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者,须有出席委员2/3始得通过。"这一表决法获得通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民党的独裁。
这次政协会议讨论最激烈的问题是"军队国家化"问题。国民党坚持首先"军队国家化",然后才能"政治民主化",妄图吃掉人民军队;共产党则针锋相对,提出首先"国家民主化",即政治民主化,然后才能军队国家化,并建议双方军队同时交民主联合政府及其统帅部。民盟支持中共提案,同时提出《实现军队国家化并大量裁兵案》,明确表示:裁军方案由"政治协商会议审核通过后,交改组后的政府执行",也就是说,先改组政府,后整编军队,先政治民主化,后军队国家化。经过激烈
争论,勉强达成《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通过了"军队属于国家"、"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等原则规定。
在讨论宪法草案问题时,国民党坚持实行国民党于1936年制订的《五五宪草》,这部宪草实质上是"人民无权,总统万能",因此,民盟和中共坚决反对。为了废除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政治制度,民盟代表援引英、美政治制度的民主原则,提出了一套修改宪法草案的方案,保留《五五宪草》的形式不变,而对国家机构的职能和权力作很大的变动,这一方案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支持。由于中共代表和民盟代表互相配合,经过反复斗争,终于在宪法草案小组中通过了"宪草修改原则"12条,其中规定:"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之,其职权相当于各民主国家之议会";"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有同意权与不信任权;监察院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同意、弹劾和监察权;司法独立,"超于党派之以外"、"省为地方自治之最高单位"、"省得制订省宪"、"省长民选"等原则。这样就把《五五宪草》规定的总统独裁制,改换成了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用以限制国民党和蒋介石的权力,增强共产党和民盟在国家机构中的权力和地位,一些条款也保障了解放区的地位,增加了各党派和人民的权利。
国民大会组围绕着旧国大代表的资格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国民党代表坚持1936年由国民党一手包办"选出"的国大代表仍然有效,另外"合理增加"名额,召开国民大会,通过宪法。民盟坚持要求重新选举,旧国大代表无效。国民党代表不肯让步,会上形成了僵局。于是,周恩来、王若飞与民盟代表商量,为了政协会议的继续进行,希望民盟做出让步。最后商定,承认国民党原来的1200名代表,另加各在野党派和社会贤达代表700名,台湾和东北代表150名。由于共产党和民盟的代表占总数的1/4强,因而按国大表决法规定:"讨论的提案,须经出席代表3/4的同意,才能形成决议",共产党和民盟就掌握了国民大会的否决权,从而可以防止蒋介石把国大变成他的表决机器。讨论关于施政纲领问题时,国民党和青年党的代表主张以《抗战建国纲领》和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纲领为依据;中共代表则根据《双十协定》的精神,提出了《和平建国纲领(草案)》。民盟代表反对国民党的主张,支持共产党的方案,并指出共同施政纲领应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孙中山主持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依据,中共的方案符合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因此可以作为基本方案讨论。最后,会议基本上根据中共起草的方案,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
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会议通过的《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协议》、《关于宪法草案问题的协议》、《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等五项协议的通过,实质上否定了国民党的封建法西斯训政的法统,否定了国民党的内战政策和国民党的专制独裁。
第五节 坚持政协路线,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
政协会议取得成功,全国人民都十分高兴,认为这是民主力量的重大胜利,从此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有了保证。政协会议闭幕次日,民盟总部机关报《民主报》于2月1日在重庆创刊。国民党反动派对政协会议的成功极端仇视,政协会议进行期间,1月26日,一批国民党军警和特务,就非法闯入政协代表、民盟领导人黄炎培的住宅进行搜查,激起政协代表的公愤。黄炎培和其他参加政协的民盟代表要求坚决彻查,决定36小时内未得政府解决的保证以前,拒绝出席会议,迫使国民党不得不"查办"有关人等,并由孙科、张群、孔祥熙登门向黄炎培道歉、慰问。
政协会议闭幕后,为了庆祝会议所取得的胜利,各民主党派联合重庆20多个民主团体,于2月10日在较场口举行庆祝政协成功大会,到会群众万余人。反动派害怕大会产生的影响,便派国民党特务到会场进行破坏和捣乱,当场打伤李公朴、郭沫若、施复亮等60余人,一手制造了震惊中外的较场口血案。各党派参加的陪都各界庆祝政协成功大会筹备委员会,发表了向全国同胞控诉书,揭露了国民党制造血案的真相,提出严惩主犯,立即解散一切特务机构,赔偿损失,保证人民自由等七项要求。民盟中央常委、著名律师史良,在事发当天即陪同李公朴等往重庆地方法院,验明伤情,对国民党特务的暴行提出起诉。接着重庆、成都、昆明、上海、武汉、广州、西安、北平、香港等大中城市和解放区,纷纷举行游行或集会,抗议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
特务的暴行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抗议,然而,国民党仍一意孤行,又于2月22日煽动重庆一部分学生举行反苏游行,特务暴徒乘机捣毁《新华日报》和民盟机关报《民主报》的营业部,打伤工作人员多人。为此,民盟中央主席张澜致函蒋介石,要求严惩较场口血案及捣毁《民主报》、《新华日报》的主使人,并提出解散特务组织,保障人权等要求。
接着,国民党特务又在西安大施暴行。3月1日,国民党特务捣毁了西安民盟西北总支部的机关报《秦风日报·工商日报联合版》报社。4月13日,逮捕并杀害了该报法律顾问、民盟盟员王任律师。5月1日,国民党特务又枪伤民盟西北总支部青年部长、《民众导报》主编李敷仁(当时重伤,经群众抢救、掩护,辗转送至延安)。5月3日,大批武装特务严密封锁报社,撕毁报纸,迫害读者,殴打报童,报纸被迫停刊。针对这一系列法西斯暴行,民盟于5月29日再次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要求国民党政府彻底追究责任,严惩祸首。1946年3月1日至17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了六届二中全会,公开撕毁政协决议,并通过修改宪草的五项决定:(一)制定宪法应以《建国大纲》为最根本之依据;(二)国民大会应为有形之组织,用集中开会之方法行使《建国大纲》所规定之职权;(三)立法院对行政院不应有同意权及不信任权,行政院亦不应有提请解散立法院之权;(四)监察院不应有同意权;(五)省无须制定省宪。这就完全推翻了政协会议所确定的民主宪政原则。面对这种情况,中共和民盟立即进行了斗争。3月18日,周恩来招待中外记者,揭露国民党二中全会破坏政协决议,号召全国人民为坚决实现政协全部协议而斗争。3月20日,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对《新华日报》记者发表谈话,指出国民党二中全会决议"无非在维持其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实质与形式,把各党派参加政府变成清客",并表示民主同盟为了对全国人民负责,"不愿贸然参加政府"。
3月30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一手包办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会议,企图利用这次会议的所谓"民意",把国民党二中全会推翻政协决议的阴谋进一步公开化、合法化。中国共产党的参政员拒绝出席这次会议。3月31日,民盟总部宣传部长罗隆基发表声明,表示民盟在国民大会和参加政府问题上与中共取同一态度,拒交国大代表名单。4月宪草审议会上,民盟代表又与中国共产党代表一致反对国民党对政协宪草原则的篡改。接着,民盟在上海发表谈话,声明"政协五项决议,是全国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同一致商定的方案,这是全国人民所接受所拥护的方案……绝对不容许任何党派单独否认或撕毁"。
1946年5月,国民党政府还都南京,中共在国统区的代表机关和民盟总部也由重庆迁到南京。从此,政治斗争的中心由西南地区转移到华东地区,特别是南京和上海代替重庆成为全国人民维护政协决议,开展和平民主运动,反对国民党内战独裁政策斗争的中心地区。
第六节 反对国民党发动东北内战和全面内战
1945年11月之前,东北广大地区无国民党一兵一卒,只有苏联红军和中共领导的东北民主抗日联军。11月间,美国帮助国民党运兵到东北,占领民主联军解放了的城镇,挑起了内战。1946年初,《停战协定》墨迹未干,国民党又在破坏政协决议的同时,加紧破坏《停战协定》,扩大东北内战。
中国民主同盟对东北极为关心,早在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就多次提出应订立东北停战协议,但遭到国民党政府的拒绝。1946年2月23日,民盟发言人发表谈话,认为东北问题为"全国民主和平统一问题之一部分,曾主张以政治协商方式解决,不可与外交混为一谈。现既纠纷扩大,成为国共两党之争端,亟当遵循政治解决之途径,由政府召集政治协商会议之综合小组,协商具体办法"。2月24日,民盟总部宣传部长罗隆基招待记者,发表谈话说:假若东北问题不能得到合理圆满解决,"一隅的军事冲突,很可能影响中国全局,很可以使政协会议全功尽弃"。并提出军调部执行小组应立即赴东北开始工作,制止军事冲突;东北的地方政府应立即用协商方式改组为民主的地方联合政府。在民盟的调解和一再敦促下,国共两党代表经过谈判,于1946年3月27日,签订了《东北停战协议》,规定执行小组"应前往冲突地点或政府军与中共军密集地点,使其停止冲突,并作必要及公开调处"。4月1日,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上发表演说:"东北三省在主权的接收没有完成以前,没有什么内政问题可言","军事冲突的调处,只在不影响政府接收主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前提之下进行",公开撕毁协议,并在美国的援助下,派遣大批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东北解放区。军调部执行小组到沈阳后,国民党声称"只有接收,没有调处",扣留了军调部执行小组中的中共代表。4月10日,民盟政协代表张澜、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等在重庆"特园"邀请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政协代表,交换对东北问题的意见,最后由中国民主同盟提出折中调解方案:"(一)中共军队先退出沈阳至长春沿铁路线各地,使中央军可以顺利到达长春;(二)中央军暂行停止前进5天,使中共军队有时间退出铁路沿线,以避免冲突;(三)在中央军接收长春以后,双方再进行政治谈判,将东北军事政治问题,依据整军方案及政协会决议,谋求全盘解决。"国民党不同意民盟的方案,坚持继续进兵"接收",以致问题未能得到解决。4月22日,马歇尔邀请民盟协助调停东北内战的工作。4月29日,民盟向马歇尔提出实现东北和平的建议:"(一)中共军队退出长春;(二)中央军不再进兵长春;(三)东北政务委员会驻长春主持政务,就地组织警察,行使职权,所有委员人选由各方协商,而由中央简命之。"马歇尔却对民盟代表说:"政府即将还都,蒋主席即将离渝。一切到南京再谈吧!"这时,马歇尔已默许蒋介石用武力解决长春问题,不愿将此建议转交国民党,放任国民党军队在东北大打。
5月间,国民党军扩大东北内战,先后侵占了四平、长春,直打到松花江南岸。同时,国民党又将战火蔓延到关内。5月15日,民盟政协代表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提出对时局的四项主张,号召全国同胞一致起来,制止内战,挽救危局;双方当局应尊重军事调处执行部停战令之性质,全国各地一律奉行停战令;重开政治协商会议,并督促各项协议之实施。5月23日,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梁漱溟等又致函国共两党,呼吁"即刻停战",其余一切问题概俟停战后协商解决。毛泽东复函民盟政协代表,对民盟的建议"原则上极表赞同"。蒋介石却置之不理,反而大举向东北民主联军进攻。
为了制止这场大规模内战,1946年5月5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建国会等22个组织组成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发表宣言,吁请"立即停止内战,实行政协决议"。6月5日,周恩来同蒋介石、马歇尔达成东北停战15天协议,从6月7日中午起实行。民盟积极呼吁从短期休战做到永久和平,同时建议军事问题与政治问题一起进行商谈,以求得彻底解决。6月6日,在上海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等164人,联名致函蒋介石、马歇尔及各党派,呼吁停止内战。他们的要求很快得到中国共产党的支持。6月19日,民盟的政协代表从上海赶到南京,力图促进国共两党的和谈。6月20日,他们邀请孙科、吴铁城、邵力子等商谈,就国共和战问题进行调解,次日,他们又与中共代表团交换意见。但国民党对民主党派的呼声不予理睬,加紧策划发动全面内战。
6月23日,在各民主党派和中共地下组织的发动下,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在上海北火车站召开了有10万人参加的上海各界人民反内战大会和游行。大会由陶行知、王绍鏊、林汉达主持,并推举马叙伦、阎宝航、雷洁琼、篑延芳等10人为代表赴南京请愿。当代表们到达南京下关车站时,遭到伪装成"难民团"的国民党特务围困殴辱,连续达四五小时。马叙伦、阎宝航、雷洁琼等多人受伤。民盟总部派赴下关车站欢迎代表、民盟中央委员叶笃义和《新民报》记者、盟员浦熙修亦横遭凶殴,身受重伤,是为著名的"下关惨案"。
当夜,周恩来等到医院慰问受伤人员,并与国民党政府进行交涉,要求追究责任。6月25日,民盟政协代表致函国民党政协代表,要求国民党政府对所有与"下关惨案"有关的各长官,"迅予以应得之处分",并"取消特务机关","切实保证人民之各项自由"。7月5日,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致电马叙伦等表示慰问,并表示"中共一贯坚持和平民主方针,誓与全国人民一致为阻止内战,争取和平奋斗"。
6月26日,国民党军队向中原解放区大举进攻,7月12日又出动50万人进攻苏皖等解放区,发动了全面内战,和平谈判破裂,民盟调解东北内战的工作宣告失败。8月25日,中国民主同盟领导人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梁漱溟等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谴责国民党破坏政协决议和停战协定发动内战。他们指出:凡是"足以扩大中国的内战,造成中国分裂,影响世界和平,我们民盟必坚决反对"。
第七节 李公朴、闻一多血案
国民党在发动全面内战的同时,又加强对国统区的法西斯统治,血腥镇压民主运动。1946年6月间,国民党政府在全国各地逮捕了1?3万余名反内战的工人、学生和市民。7月,封闭了反内战、呼吁民主的文化团体、言论机关100余处。接着,又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李公朴、闻一多血案。
1946年6月,国民党反动派在昆明散布谣言,说民盟企图勾结地方势力在云南组织暴动,夺取政权,说什么民盟中委、民盟云南省支部委员、著名民主斗士、"七君子"之一的李公朴已"奉中共之命,携巨款来昆明密谋暴动",而民盟中委、民盟云南省支部委员、著名诗人闻一多"组织暗杀团"等等。云南省警备司令部接着就派兵查抄几家进步书店与进步人士住宅,整个昆明风声鹤唳。在这一派白色恐怖气氛下,民盟云南省支部不顾形势险恶,于6月底接连三天召开会议,由李公朴、闻一多和楚图南主持会议,向社会各界说明民盟的政治主张和对时局的态度:民盟"只以和平方式争取民主,并非暴力革命的团体,暗杀、暴动不是我们所做的事,而是我们反对的事",揭穿反动派的造谣污蔑。李公朴在会上大声疾呼:"内战万万打不得,大家反内战的声音应该喊得更大些……"闻一多说,我们过去那种严守中立的超然态度是自欺欺人,再不能做袖手旁观或装聋作哑的消极中立者,要站出来"明是非,辨真伪,要以民主为准绳",要和平,要民主,反对内战。闻一多还表示:真正的力量是人民,民主同盟永远深信人民的力量,把希望寄托在人民身上。会后,民盟在昆明开展了呼吁和平的"万人签名运动"。一时昆明全城群情激昂,形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争取和平民主的群众运动,使国民党反动派恐慌不已。这时蒋介石发出了罪恶的谋杀令,"特予"昆明警备司令部,宪兵十三团对李、闻等人以"于必要时得便宜处置"之权(《南京国民政府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云南特务机关接到密令后,立即拟定了逮捕民主人士的黑名单。7月11日,优秀的民主运动战士李公朴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用无声手枪暗杀。李公朴被害后,民盟中委闻一多冒着生命危险,组织李公朴治丧委员会。当时,有人劝闻一多避一避,他却大义凛然地说:"决不能向敌人示弱,如果李先生一死,我们的工作就停顿了,将何以对死者,何以对人民!"7月15日,李公朴治丧委员会在云南大学召开追悼会,为了安全,没有安排闻一多发言。但是,当一些特务在会上捣乱时,闻一多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愤怒谴责国民党特务杀害李公朴是"历史上最卑劣,最无耻的事情","你们杀死一个李公朴,会有千万个李公朴站起来!你们将失去千万的人民!告诉你们,我们力量大得很!多得很!"他身陷特务的包围,毅然决然地申明:"正义是杀不完的,真理永远存在!""争取民主和平是要代价的,我们决不怕牺牲,我们每个人都要像李先生一样,跨出了门,就不准备再跨回来!"追悼会后,闻一多又出席了民盟在《民主周刊》社为李公朴被暗杀事件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回家途中,遭到国民党特务杀害。
李、闻被杀害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外强烈的反应,声援民主战士的唁电如雪片飞来。
7月18日,民盟主席张澜致电蒋介石,严厉谴责国民党特务杀害"倡导民主,主张和平"的李公朴、闻一多,"是反民主和平有计划之阴谋","凶手特务,敢于横行无忌,如此放纵指使,必有背景",并提出三项要求:(一)对全国特务机关及制度,应予彻底废除;(二)严令负责机关,必获主凶,依法惩治;(三)全国和地方治安机关,保证今后不再有类此之事发生,否则无论何人,认真从严彻惩。同时,民盟总部发表书面谈话,严厉谴责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并表示:"我们民盟对争取中国的和平民主,绝不因这类暴行事件而有所恐怖与退缩,我们只有更积极更勇敢地向前猛进,争取中国的和平民主,亦只有如此始足以慰李、闻两先生地下之灵。"7月22日,民盟政协代表抗议国民党政府"以暴力残杀无武力之在野党派",并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派出公正人员,与民盟所推派之人员同赴昆明,调查惨案真相。但是,国民党政府拒绝民盟的正义要求。7月25日,民盟中委、著名教育家、民主战士陶行知,因愤李、闻被害突发脑溢血而逝世,他在遗书中号召:"为民主死了一个就要加紧感召一万个人来顶补!"8月3日,梁漱溟、周新民受民盟总部委托赴昆明调查。8月6日,梁、周到达昆明,克服了国民党特务给调查工作造成的极大困难,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在9月30日发表《李闻案调查报告书》,用铁的事实揭露国民党杀害李、闻的罪行。
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朱德给李公朴、闻一多家属发了唁电,对李、闻遇害表示深切哀悼,表彰李、闻"为民主而奋斗,不屈不挠,可敬可佩"的精神,并希望全国人民继承先烈的遗志,再接再厉,务使民主事业克底于成。中共政协代表团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严重抗议,要求立即撤换昆明警备司令,限拿凶手,保护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安全;安葬死者,通令全国追悼、抚恤死者家属。周恩来在上海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声明,严正指出国民党反动派制造李、闻血案"完全是有计划的,而且是肆无忌惮的政治暗杀。西安、南通之血案未了,昆明今又继之,则重庆、成都、武汉、北平、广州,甚至南京、上海亦可以任意杀人。这完全赤裸裸地暴露了国民党特务残暴的法西斯本质,采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来镇压和平民主运动及其代表人物"。正告国民党政府,如果"对此仍不采取紧急处置,改弦更张,取消特务,则一切政治协商都将徒然无望"。
全国各地及海外侨胞隆重集会悼念李、闻两位烈士。7月26日,延安和苏皖解放区举行声势浩大的追悼李、闻等烈士与反内战、反特务大会,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决反对法西斯的内战、特务政策。7月28日,重庆6000余人隆重举行追悼会,各界人士送来唁电、挽联、花圈,共计达1200余件。8月10日,史良、鲜特生等在重庆发起组织"李、闻案件后援会",陪都各界人士及50余社团参加。会上发表宣言,要求当局彻查李、闻血案,切实保障人身自由。8月18日,成都各界人士举行追悼会,张澜在会上愤怒斥责国民党特务的法西斯暴行。追悼会后,国民党特务围攻殴伤张澜,民盟四川省支部委员张松涛亦被特务围殴受重伤。10月14日,上海各界5000余人举行李、闻两位烈士的公祭大会,周恩来亲撰挽词,由邓颖超宣读:"今天在此追悼李公朴、闻一多两先生,时局极端险恶,人心异常悲愤。但此时此地,有何话可说?我谨以最虔诚的信念向殉道者默誓:心不死,志不绝,和平可期,民主有望,杀人者终必覆灭!"国民党代表潘公展利用大会讲坛对中共进行无耻攻击,民盟代表罗隆基予以有力驳斥。民盟南方总支部、港九支部、暹罗支部也举行了追悼会。9月16日,民盟新加坡办事处举行追悼李、闻大会,参加者有100余华侨团体,代表了两万余侨胞。办事处主任胡愈之主持会议,致词赞扬李、闻二烈士呼吁和平,反对内战,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痛斥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镇压人民的血腥罪行。大会发出通电,要求严惩杀害李、闻的凶手。大会后,全马来亚7个分部及25个区分部先后举行了追悼会。全国人民和海外侨胞隆重追悼李、闻两位烈士,形成了一个控诉国民党坚持内战、独裁和卖国罪行的群众运动。"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杀死了李公朴和闻一多,却有千千万万个李公朴和闻一多站起来。血的事实,使国民党统治区广大人民和民主人士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更加勇敢地投入反内战、反独裁的民主斗争。
第八节 拒绝参加"国大"和政府
1946年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晋察冀解放区首府张家口。当天,蒋介石违背政治协商会议协议,不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商量,擅自下令于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并假惺惺地敦促民盟、民社党、青年党和社会贤达等国共之外的第三方面出来调解国共关系。
10月15日,国民党派代表雷震赴沪请民盟等第三方面代表劝说中共代表返宁和谈,民盟出于争取和平的最后希望,陪同雷震会见了中共代表,商定由政府派遣比较负责的代表来沪进一步商谈。10月16日,蒋介石发表声明,提出停止军事冲突的"八项办法"。10月19日,国民党再次派代表吴铁城、邵力子赴沪,通过第三方面和中共代表会见。10月21日,中共代表周恩来、李维汉和留沪第三方面人士黄炎培、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梁漱溟、张君劢、蒋匀田、左舜生、李璜、曾琦、陈启天、郭沫若等21人从上海到南京,协商和交换对时局的意见。10月23日至24日,第三方面代表在南京交通银行连续集会,经过多次商议,听取了国民党、共产党及马歇尔三方面的意见,煞费苦心地寻求国共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但此时国民党军在经过休整后,又在关内外采取攻势,蒋介石夫妇在台湾优游不归。10月25日,国民党军攻占安东并进攻烟台,中共代表团准备停止谈判,经民盟代表苦劝,允言第三方面任何主张和行动,必同共产党协商并征求意见,以防第三方面被国民党利用。但是,求和心切的梁漱溟,主观地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内容是:一、双方即日下令全国军队就地一律停战;二、地方政权问题一律由改组之国民政府委员会,依据政协决议解决;三、依据政协决议及其程序,首先召集综合小组商决政府改组问题后,一致参加政府。这一方案未经征求共产党同意,又经黄炎培、莫德惠补充:一、共产党在东北驻军地点为齐齐哈尔、北安、佳木斯三地;二、蒋介石得派县长和警察接收共产党所在铁路沿线各县行政工作。然后,又交给第三方面代表讨论,竟然被接受,并由梁漱溟等分送周恩来、孙科、马歇尔。周恩来极为不满。28日下午,梁漱溟、罗隆基和李璜到梅园和周恩来商量后,遂由罗隆基、梁漱溟、黄炎培、莫德惠以漏抄重要条文为由,分别从孙科、马歇尔处取回方案,避免了一次重大失误,但是,第三方面的和平调停也就此终告失败。梁漱溟由此引咎辞去民盟秘书长之职。
第三方面调停失败之后,国民党主要当权者亲自出马,威逼利诱、分化瓦解第三方面代表,拉他们参加"国民大会",以孤立中国共产党。蒋介石说只要第三方面交出国大代表名单,即使中共不交,他也下停战令。马歇尔找张君劢谈话,鼓动他把第三方面的人统统拉去参加"国大"。青年党声称:"分裂已成事实。"民社党表示:"在此还政于民之日,自当出席以赞大法完成。"第三方面代表陷于分裂。这时,是否参加"国大",是对每个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严峻考验。
中国民主同盟在第三方面代表中占多数,因此,中共代表十分重视民盟的态度。周恩来当时对民盟强调:参加"国大"就一定破坏政协,成为蒋介石发动内战的帮凶,他希望民盟拒绝参加"国大"。11月11日,蒋介石为了争取民盟等第三方面参加"国大",宣布"国民大会"延期三天召开。民盟在此关键时刻,郑重宣布:"民盟历次宣言拥护政协决议,一切行动以此为惟一依据。同人等当竭尽一切努力,以求政协决议于国大开会以前各项手续之完成。完成以后,即一致参加国大。未完成前,暂不参加。"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由重庆致电南京民盟政协代表,再三强调"我们民盟必须在政协决定程序全部完成后,才能参加国大,否则就失去了民盟的政治立场"。11月14日,中国民主同盟总部发出《紧急通告》,要求各省市民盟组织广泛宣传民盟总部的决定和张澜主席的指示,坚决反对国民党召开分裂的"国民大会"。国民党一意孤行,在延期三天后,非法的"国民大会"于11月15日在南京开幕,青年党和民社党参加了"国民大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拒绝参加。许多无党派民主人士与国民党的进步分子代表,也纷纷拒绝参加。11月25日,民盟在南京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书面谈话:民盟始终坚持两个原则,第一拥护政协决议;第二反对内战。12月24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常会决议:参加"国大"的民社党党员,一律开除出盟,并致函民社党说:"民主社会党违反政协,参加'国大',与本盟的政治主张显有出入","已碍难在本盟内继续合作","应予退盟"。
12月25日,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以蒋介石为核心的法西斯国家制度---总统总揽一切大权,地方一切服从中央,并以"国家所有"之名,保证四大家族占有国家资源,把"尊重条约"列入宪法,保障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及其他民主党派均先后声明不承认这部宪法。12月23日,民盟总部宣传部长罗隆基发表谈话说:"美丽的条文并不能掩饰制宪的不合法","全部宪草并没有政协的五项原则有价值"。12月31日,民盟总部发表声明,谴责国民党"用破坏政协的行动而制成片面的宪法,则所谓宪法已失了法律根据,而违法造法者必不能示人以守法之保证";"更就所谓宪法之内容来说……且与真正民主的原则相距甚远"。1947年1月6日,民盟在上海召开了一届二中全会。会议通过了不承认"国大"及其"宪法",不参加分裂的中央政府等决议。
"国大"之后,国民党为了使独裁政府合法化,又于1947年4日宣布"改组"政府,拉拢民社党、青年党头目及某些无党派的政客参加政府,给他们戴上部长、国府委员的桂冠。经过这番乔装打扮,蒋介石立即宣称改组后的政府是"自由主义"和"多党"的政府,已经"还政于民",开始"三党宪政"。民盟坚决拒绝参加这样的政府,发表声明揭露"三党政府"的实质。4月19日,民盟总部召开联席会议,一致认为改组后之政府"对于全面和平并无补益"。4月25日,民盟对时局的宣言指出:民主、和平、团结和统一为中国惟一的出路,而改组后的政府"不是促进和平的政府","不是实现民主的政府",而是"国民党领导而民、青两党参加的政府,乃共同负责与共产党作战之政府"。5月,民盟又发表声明,要求停止内战,反对美国援华,并指出改组后的国民党政府,仍在继续着各种暴政。
第九节 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二中全会
国民党发动了全面内战,接着又召开了"国大",通过了"宪法",彻底破坏了政协决议,国共两党的和谈陷于破裂,国内形势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这个新形势下,民盟于1947年1月6日至10日,在上海召开了一届二中全会。会议在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有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罗隆基、史良、张东荪、邓初民、鲜特生、周新民、李文宜、罗涵先等36人。会议由张澜致开幕词,听取了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和中央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以及各地方总支部、支部的工作汇报。通过了《目前应采取的政治主张及行动的决议案》、《拟定现况下的组织原则》和《政治设计委员会组织规程》等决议案。
二中全会着重分析了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后国内的政治形势和确定民盟对国是的方针。在分析形势的基础上,会议确定民盟今后的斗争方针,仍然是"反对内战,恢复和平"。并在和平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民主化。会议提出解决国是的四项主张:(1)努力促成国共和谈;(2)重新召开政治协商会议;(3)实行政协决议;(4)成立联合政府。
会议还认真地讨论了加强民盟组织建设,彻底消除因历史上"三党三派"而形成的组织纪律松懈的问题。
中国民主同盟全国代表大会以后,民盟的地方组织由西南、西北向全国各地发展,特别是在华东地区得到很大发展,并成为民盟活动中心。1945年10月15日,中国民主同盟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建立东北区总支部、华北区总支部、西北区总支部、西南区总支部及华南区总支部,以加强对各省、市民盟工作的领导。1946年4月28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国民主同盟国内总支部组织规程》、《中国民主同盟省、市(特别市)支部组织规程》、《中国民主同盟县、市分部组织规程》、《调整盟内党派问题施行办法》、《中国民主同盟盟员规约》及《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入盟办法》等文件,具体规定了总支部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盟内的党派关系、入盟和退盟的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民盟组织的巩固和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一届二中全会时,国内外总支部5个,地方一级的支部和分部已达46个。
为了进一步调整盟内的党派关系,巩固民盟的组织,二中全会决定取消原来的《调整盟内党派问题试行办法》,规定:(一)有党派盟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无党派盟员一律平等;(二)有党派盟员应有"民盟第一"的组织观念;(三)有党派盟员,如果原有党派之政治路线与民盟政治路线相违背时,应表明态度,脱离原有组织。同时,为了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会议又规定了民盟组织进行活动的方针和策略原则,即:(一)上层争取公开合法,下层采取秘密活动;(二)宣传争取合法公开,组织保持秘密方式;(三)简化总部,侧重地方,深入群众,扩大政治影响,推进民主运动;(四)在国民党严重迫害下,应严密组织,不暴露工作,干部进入职业界,吸收职业界中的民主分子进盟,并决定由总部派盟务特派员分驻东北及华北解放区,开展解放区的盟务。
二中全会对民盟总部的领导机构和人员作了调整和充实,增设基金筹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推选张东荪为秘书主任,沈钧儒为财务委员会主任,邓初民为民众教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罗隆基兼国外关系委员会主任,黄炎培为基金筹募委员会主任,并聘请彭泽民为华侨委员会主任。同时通过《政治设计委员会组织规程》,决定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之下设立政治设计委员会,聘任15人至29人组织之,具体负责推进民主运动。
第十节 积极参加反美反蒋的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帝国主义借"调停"国共关系为名,实际执行扶蒋反共政策。在"调停"失败后,大规模援助蒋介石发动内战,妄图消灭中国人民的革命力量。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了源源不断地从美帝国主义手中获取军事和经济援助,支持反革命内战,便不惜出卖国家主权,与美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和密约,使美国在中国获得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种种特权,使中国成为美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
为了维护中华民族的独立、尊严和国家主权的完整,民盟对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及国民党的卖国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斗争。早在1945年12月,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和中央常委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梁漱溟等,就在重庆召开的一次外国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指出:"中国事情由中国人自己解决",要求撤退驻华美军。1946年8月,民盟总部代表沈钧儒对记者发表谈话,公开谴责美国以剩余物资帮助蒋介石政府打内战。9月23日,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等13个民主党派、民主团体代表发起"美军退出中国运动周"。10月4日,民盟政协代表发表谈话,要求"美军退出中国",表示中国人民"绝对不愿外国军队驻在中国"。10月8日,民盟总部代表又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毫不含糊地表示:"民盟坚决反对美军驻华,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驻有外国军队","美军如不撤退,民盟敢于对美国说:中国的内战,美国要负责任"。1946年圣诞节前夕,驻北平美军强奸中国女学生,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一场大规模抗议美军暴行的群众斗争从北平掀起,席卷全国。国民党统治区数十个大、中城市有50万以上学生,分别成立"抗议美军暴行联合会",相继举行反美反蒋的示威游行,要求美军退出中国。学生群众的这一正义斗争,得到社会各界的响应,中国民主同盟赞扬如火如荼的学生运动"是中国人民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群众大运动","是中国和平民主的真基础","是中国和平与民主前途的曙光",愤怒控诉美军的暴行"决不是普通的强奸事件和绝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帝国主义者蹂躏殖民地人民之行为,除非我们甘愿做亡国奴,决不能忍受此种侮辱国格之行为……美军一日不离开中国,则此种暴行就一日不能终止"。12月底,民盟总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发表《抗议美军暴行》的声明,民盟北平市支部发表《告全国同胞书》,民盟重庆市支部与重庆市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等16个民主团体,强烈要求"美军应立即退出中国"。民盟港九支部发动港九学生出版《学生界》,抗议美军的暴行。
1947年春,上海三区百货业职工会,发起"爱用国货,抵制美货"运动,并于2月9日在南京路劝工大楼举行讲演会,民盟中央委员邓初民等出席讲演。国民党特务捣乱会场,打死永安公司职工梁仁达,打伤10余人,制造了"二九"惨案。2月10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声明,要求"政府一面制止全面之恐怖压迫,一面严饬出事地点之负责当局。对血案彻底办到惩凶、抚恤等事"。沈钧儒、邓初民等参加上海各界人民团体组织的"二九惨案后援会",发表《二九惨案后援会宣言》,招待各界人士及新闻记者,抨击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并表示要联合日益扩大的民主力量,用行动来抵抗暴行,制裁反动。民盟华北总支部和北平市支部抗议国民党政府蓄意制造"二九"惨案,要求严惩肇事暴徒,追究指使者责任,赔偿受害者之一切损失,并保证今后无此类事件的发生。
由于国民党的内战独裁卖国政策引起全国人民极大的不满,加上国统区的工商业破产,物价飞涨,人民已经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1947年5月,在中共地下组织的领导下,国民党统治下的上海、南京、北平、天津等许多大城市爆发了大规模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学生运动。民盟积极参加和支持了这一运动。5月4日,上海法学院学生集会,纪念五四,反内战,反饥饿,遭国民党警察殴打,学生多人受伤,遂上街示威游行,赴市政府请愿,得到全市学界支持,成立"上法五四事件后援会"。5月17日,1200余名教师到上海市政府请愿,要求保障广大教师的生活。面对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反抗,国民党政府极端害怕,于5月18日颁布了《维护秩序临时办法》,严禁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和示威游行。5月20日,宁、沪、苏、杭地区16个专科以上学校学生6000余人,不顾国民党政府的禁令,在南京举行联合示威大游行,向国民参政会和国民党政府请愿,提出反对内战,增加伙食费,提高教育经费等要求,遭到国民党军警宪特的镇压,伤百余人,30余人被捕,造成了有名的"五二?"血案。民盟总部及地方组织立即声援学生的爱国正义斗争。民盟总部以慰问金名义筹款支持南京中央大学学生的罢课斗争,黄炎培、章伯钧等轮流到中央大学等校演讲,赞扬学生运动"显然是为人民争取民主、自由和生存"的斗争,"在这广大内战之中,一切都被窒息,只有学生勇敢地为人民呼喊出'反对内战'的口号"。沈钧儒(时任上海法学院教务长)向上海市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要求释放全体被捕同学;受伤学生免费诊治;严惩凶手;军警进入学校,应先通知学校当局;学生在校开会,军警不得干涉。民盟上海市支部接连召开会议,发动盟员参加和支援学生斗争,并强烈要求国民党政府撤销一切蹂躏民权的法令;立即释放各地被捕之学生;赔偿损失,接受学生合理之要求;立即恢复忠实报道学运的《文汇报》、《联合晚报》、《新民报》;切实保障人民之言论自由;立即停止内战。民盟南方总支部抗议国民党政府唆使军警宪特残杀青年、封锁报馆、蹂躏人权的法西斯暴行。民盟马来亚支部,发动全马华侨声援学生的反美反蒋斗争,于5月30日在新加坡召开侨团代表大会,发表宣言,痛斥蒋介石集团卖国残民的罪行,并致电美国杜鲁门总统,要求"撤退驻华美国军队"。民盟港九支部发起成立港九各界反内战大同盟大会,发表宣言,呼吁全国同胞起来,用行动来彻底制止内战,并要求驻华美军退出中国。同时,重庆、成都、西安、广州、武汉、北平等地广大盟员也纷纷声援青年学生的反蒋斗争。
第十一节 民盟被迫解散,转入地下斗争
1947年3月7日,蒋介石强迫中共在南京、上海和重庆等地担任谈判联络工作的代表和工作人员全部撤退。中共代表在撤退前,将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房屋、财产全部交由民盟代管。民盟总部迁入南京梅园新村30号中共办事处工作,
民盟部分领导人也进入上海马思南路中共办事处工作。3月17日,中国民主同盟举行记者招待会,郑重说明民盟对时局的看法,并表示民盟"绝对坚守在野的和平的公开的民主政团的立场……绝对不参加政府……绝对不用军队做政治斗争的工具……绝对遵守民主的方式,保持民主的作用,以在野政团的身份,对当权党做负责任的监督与批评"。民盟坚持在国统区进行公开、合法的斗争,引起国民党的极大仇恨。
1947年4月22日,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发表社论,公开对民主同盟加以诬蔑,提出否认民盟的"合法平等地位",这是国民党反动派准备打击迫害民盟的先声。接着,5月3日,国民党公布了一个捏造的《中共地下斗争纲领》和所谓某政治观察家的谈话,公开诬蔑"素以'独立'、'和平'、'合法'自诩之民主同盟及其化身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等团体,其组织已为中共所实际控制,其行动亦均系循中共意志而行";民主同盟与各民主团体所倡导之民主统一战线,"亦准备甘为中共之新的暴乱工具"。5月14日,国民党政府新闻局局长董显光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谈话:"民盟与中共曾公开否认宪法及国民大会之合法性,该盟与反叛政府之中共既有密切关系,虽仍称系一和平之政党,然政府对该盟之态度将视其政策及行动如何而定。"这时,民主同盟仍坚持以和平的、合法的方式解决国内的政治问题,并发起和平运动。5月14日,民盟中常会决议:民盟参政员全体参加国民参政会,联络同情和平运动的参政员、各民主团体共同发起和平运动,并由民盟总部成立专门机构,切实推进和平运动。5月23日,张澜、黄炎培、梁漱溟、章伯钧、韩兆鹗5位参政员,向国民参政会提出《停止内战恢复和平案》,建议:"确定政治解决党争的大原则,依据政治协商会议的精神及路线,重新举行和平会议,以达到全国统一的最高目的的具体方案";在恢复和谈之前停止征兵征粮和征实,切实尊重人权,保障人民自由,取消封禁刊物的禁令和释放政治犯等。这一建议得到了许多民主党派、民主团体和民主人士的支持,但却遭到了国民党的反对。5月29日,民盟领导人沈钧儒、章伯钧等在上海招待文化界,说明对这次"和平运动"的态度:第一,目的是要揭穿国民党虚伪的反民主的"和平"攻势,以事实反对破坏和平的国民党当局;第二,我们今日争取的和平,不是要求恢复和谈,而是要使广大人民起来反内战、反独裁、反卖国。
由于民盟和各民主党派进行了有力的斗争,国民党虽然未敢公开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但为了打击民主力量,动用了大批军警宪特,于6月1日在上海、北平、天津、武汉、重庆、成都、桂林、南宁、广州、杭州、福州、西安、太原等全国各大城市,对民盟等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和进步师生进行了大逮捕。民盟盟员被捕百余人,仅重庆、成都两地就有30余人,其中包括民盟中央委员杨伯恺、于邦齐。此后,国民党又进行了两次大逮捕,不少盟员被捕后关押在重庆"中美合作所"。
7月初,国民党政府悍然公布《戡平共匪叛乱总动员令》,直接出动宪兵、警察、军队,配备机动部队,全副武装来镇压赤手空拳的工人、学生和民主人士。接着,国民党又训令各级组织,对民主同盟、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这三个党派的上层分子"暂时容忍敷衍",对其余中下层分子则"不必客气",只要发现,不问其情由如何,"一律格杀勿论"。
1947年10月1日,国民党政府新闻局局长董显光招待记者,宣布民主同盟是"中共之附庸","民盟分子破坏总动员,参加叛乱,反对政府"。10月7日,国民党西安警备司令部公然枪杀了民盟中常委兼西北总支部主任委员杜斌丞。杜斌丞遇难后,中共中央发言人严正揭露蒋介石的反动屠杀政策。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发表谈话,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并将案情诉诸全国和全世界。同时,民盟又派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叶笃义去南京,要求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出面帮助交涉。司徒雷登却以"不便干涉内政"为借口,拒绝了民盟的要求。10月13日,国民党的御用团体---"中国文化界戡乱救国总动员会"诬蔑民盟参加"叛乱","应与共匪同在讨伐明令之列",并提出"政府不宜再承认民盟为合法之政党,而应以乱党视之,明令解散"。10月23日,国民党大批特务包围和监视南京民盟总部。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内政部发言人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0月28日,国民党中央社发表《政府宣布民盟非法》的声明,声称:"民主同盟勾结共匪,参加叛乱","煽动五月学潮及上海工潮","作叛乱宣传掩护共匪之间谍活动",并"企图颠覆政府",着令"各地治安机关对于民盟及其分子一切活动自应依据《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及《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严加取缔,以遏乱萌"。
在国民党政府的高压下,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史良、叶笃义等在沪举行紧急会议,派黄炎培、叶笃义赴南京,会同在南京的罗隆基与国民党政府交涉。黄炎培等到南京后,吁请司徒雷登出面斡旋,司徒雷登反劝民盟"光荣解散"。黄炎培等又与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张群和邵力子、吴铁城、陈立夫谈判。国民党政府凶相毕露,顽固坚持要解散民盟。11月5日晨,黄炎培、罗隆基、叶笃义由南京回到上海。当日,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罗隆基、史良、张云川、叶笃义等举行在沪民盟中常委扩大会议,由黄炎培报告与国民党政府谈判的经过和结果。会上虽有各种不同的意见,经过讨论,为换取盟员向当局"登记"之条件,以保护盟员,最后决定民盟宣布自动解散。11月6日,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发表《中国民主同盟总部解散公告》,通告盟员,"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政治活动,本盟总部同人即日起总辞职,总部亦即日解散"。11月7日,张澜以个人名义在《时代日报》发表声明:"余迫不得已于11月6日通告全体民主同盟盟员,停止政治活动,并忍痛宣布民盟总部解散,但我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绝不变更",并呼吁全体盟员"继续为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而努力"。
国民党用法西斯手段强迫民盟宣布解散,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九三学社、中国民主促进会领导人许德珩、雷洁琼、严景耀等,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等各校教授47人在北平《新民报》联名发表了《我们对于政府压迫民盟的看法》,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此举,旨在消灭民盟";"一不合作,遂谓之'叛',稍有批评,遂谓之'乱',又且从而'戡'之,试问人民的权利何在?人民的自由何在?"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李济深,民主建国会孙起孟等纷纷在香港报纸上发表文章,谴责国民党政府强迫民盟解散"违法悖理"。
国际舆论的反应也十分强烈。连美联社10月28日电讯也说:美政府官员对于中国政府取缔民盟的行动表示不悦。合众社10月30日电讯说"国外人士无疑地认为,民盟之被封闭,是使中国更远离民主之路"。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事后也无可奈何地说,蒋介石解散民盟的举动是"失策","使人民失去其对政府的信心,并因而使民主同盟赢得主张实行开明的宪政程序者的同情,而且将驱使民主同盟盟员更趋左倾与转入地下活动"。
民盟各地组织和广大盟员在总部组织委员会的指导下先后转入地下,坚持斗争。早在1947年10月下旬,民盟总部组织委员会为了保护地方组织的安全,即将少数重要文件转移保存,大部分盟员名单焚毁。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时,张澜、章伯钧等做出两项重要决定:第一,在任何险恶的形势下,中央组织委员会必须有负责人留在国内继续领导工作,组委会转入地下;第二,无论总部是否遭到迫害,地方组织的工作一定要继续进行。因此,民盟总部宣布解散后不久,组织委员会就重新开始工作。11月中旬,民盟总部组织委员会决定:(一)原有的地方组织立即停止活动,主要负责人和一向为南京政府所注目的干部迅速转移隐蔽,新的地方组织领导机构必须由政治认识清楚,立场坚定,自愿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工作,并尽可能是向来不被敌人注意的干部组成;(二)重新组织盟员,凡是在此次迫害中表现动摇怯弱和社会关系复杂的盟员,都分别予以隔离或采取单线联系,其他盟员在自愿的原则下重新编组,一切横的联系完全切断,领导机构对外绝不公开,并编制了联系密码与代号。11月下旬,根据以上决定,民盟总部组织委员会开始与各地方组织联系,将地方组织的负责干部和一向为国民党所注目的干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转移或就地隐蔽。总部领导人沈钧儒、章伯钧、周新民等先后秘密离沪赴香港。12月2日,在总部组织委员会主持下,民盟第一个地下支部上海市支部秘密成立,开始活动,张澜、罗隆基虽然被国民党监视,失去自由,但仍大力支持上海市民盟的地下活动。民盟上海市支部经过整顿逐步健全,先后建立了组织委员会、宣传委员会、民运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全市有542名盟员,建立12个区分部和嘉定、崇明等三个县的直属小组。市支部还恢复了《沪盟通讯》,秘密发行,以指导上海民盟的工作和斗争。1948年1月,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后,民盟在全国各地的组织陆续恢复。
第一节 民盟发表《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胜利结束。日本即将投降的消息一传出,国共两党的关系就出现了尖锐对立状况,内战一触即发。就此,民盟中央主席张澜于8月12日就时局发表谈话,呼吁"国共两党军队赶快停止各地足以促成大规模内战的一切摩擦,并立即召开党派会议,从事团结商谈",寻求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途径。1945年8月15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提出"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口号。同时提出修改国民大会的组织法和选举法,实行普选,召开全国人民所一致需要的国民大会;政府保障人民的一切基本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和思想犯;由政府召集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政治会议,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政府;政府应逐渐做到使军人主军,文人主政的原则;自省一级开始,加强各级的自治,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均权,以促进地方事业与文化的发展;切实注意经济的复原,废除战时的统制与专卖政策,政府应立即停止征集壮丁等等,要求国民党和共产党对这些主张"给以充分的考虑"。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决斗争,民盟的一再呼吁,国内外社会舆论的压力,国民党被迫做出"和平"姿态,从8月14日至23日,三次电邀毛泽东去重庆谈判。
8月28日,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在张治中、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的陪同下飞赴重庆,同蒋介石进行和平谈判。在机场受到民盟领导人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等人的热烈欢迎。蒋介石的代表周至柔、国民参政会秘书长邵力子、副秘书长雷震也到机场欢迎。
8月30日,毛泽东在周恩来陪同下至"特园"访晤张澜。当晚,毛泽东在"桂园"举行宴会,招待民盟领导人和其他民主人士。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张申府、冷?和柳亚子、王昆仑等出席了宴会,中共中央王若飞、徐冰、王炳南等人作陪,宾主进行了广泛的商谈。9月2日,民盟以中常委会名义在"特园"举行午宴,欢迎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冷?、张申府、章伯钧、罗隆基、鲜特生等出席作陪。毛泽东在席间高兴地说:今天我们聚会于"民主之家",今后共同努力,生活在民主之国。双方就时局问题进行了亲切交谈。中共方面详细阐明了关于实现和平、民主、团结的基本方针,介绍了国共两党谈判情况。中共对和谈的诚意,得到了民盟的同情和支持。
9月10日,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致函蒋介石和毛泽东,对国共两党谈判表示关切,希望国共两党应乘此时机,"全盘"、"彻底"地解决国家问题,并提出"政治必须彻底民主",军队应"采用全盘统筹"之计划进行合理编遣等建议。当晚,周恩来、王若飞招待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罗隆基、张申府等,通报10余日来国共两党谈判情况。11日,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在"桂园"再度与张治中、黄炎培、沈钧儒等就团结问题交换意见。9月13日,章伯钧又就国共谈判中国民党拒绝承认解放区政权和人民军队的合法地位向《新华日报》记者发表谈话,强调"此等军队与政权,系由当地人民取自敌人,有功抗战,不能视为化外,予以敌视的态度"。要求合理妥善地解决解放区的军队和政权问题。
9月14日和9月25日,国共双方谈判代表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周恩来、王若飞等人,两次向民盟领导人通报谈判的进展情况,并听取民盟领导人的意见。黄炎培建议国共两党应一面继续谈判,一面就着手准备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参加的政治会议,这一意见被国共两党采纳。9月15日,毛泽东赴"特园"看望张澜,就国共谈判、民盟和中共配合等问题交换了意见。9月30日,国共双方谈判代表又在国民参政会宴请民盟领导人及有关人士,商讨政治协商会议组织等问题。民盟领导人张澜、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张申府、左舜生、曾琦和陈铭枢、王云五等出席了会议。
国共双方经过40多天谈判,于10月10日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向全国声明:国共两党"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立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
10月11日,毛泽东在王若飞和张治中的陪同下飞返延安,民盟领导人张澜、章伯钧、陶行知等到机场送行。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10月1日至12日,中国民主同盟在重庆上清寺"特园"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四川、西康、云南、广东、贵州、广西、重庆以及西北各地推选代表63人出席,实到48人,代表盟员约3000人。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罗隆基、左舜生、陶行知、潘光旦、刘王立明、史良、邓初民等出席了大会。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认真研究了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所提出的设想与中国现实之可能。据此,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三个文件。
《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主张:"民主国家以人民为主人","其主权永远属于人民全体","国家应实行宪政,厉行法治,任何人或任何政党不得处于超法律之地位"。关于国家体制,《纲领》主张:第一,议会制。"国会为代表人民行使主权之最高机关,由参议院及众议院合组之","参议院由各省省议会及少数民族自治单位选举之代表组织之"。第二,责任内阁制。"国家最高行政机构采内阁制,对众议院负其责任"。第三,司法独立。"司法绝对独立,不受行政及军事之干涉"。第四,地方自治制。"地方自治为民主政治之基础","中央与省、省与县之权限应以宪法明定其采分权制度"。此外,还提出了"国家保障人民身体、行动、居住、迁徙、思想、信仰、言论、出版、通讯、集会、结社之基本自由","国家应建立健全之文官制度"和"国家实行普选制度"等项。这个《纲领》提出的政治制度虽然还不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但却反映了战后广大人民要求民主、和平、统一的迫切愿望,是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和个人独裁的一个有力的否定。大会认为,要"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一定要首先扫除民主的障碍",即: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党治,彻底清除内战的危机,改进普遍贫穷匮乏并且已经陷于破产崩溃的社会经济,提出:(一)召开政治会议。"召集全国各党派及无党派的代表人物共同举行圆桌会议,用和平协商的方法,对当前国家的一切问题求得全盘彻底的解决"。(二)建立联合政府。"联合政府是中国和平、团结、统一的惟一途径","是实现军队国家化,彻底消弭内战,平息党争的惟一枢轴"。(三)召集国民大会。"国民大会必须是代表真正民意的机关,而不是任何党派包办操纵的机关","必须用人民普选产生的代表以组织国民大会",国民大会的组织法、选举法和宪草必须经过审慎周详的修改。
大会批判了青年党把持盟务,排斥异己力量,拒绝吸收无党派民主人士入盟,以及企图把民盟变为青年党的工具或外围团体的错误,并采取有力措施限制青年党在盟内的派别活动。在新选的33名中央委员中,青年党只有两名,连同原来的青年党中委在内,仅占全体中央委员的1/6。这次斗争,削弱了青年党在盟内把持的权力,进一步巩固了盟的组织。
大会总结了中国民主同盟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组织工作的经验,提出发展和巩固组织的意见。(一)扩大中央组织委员会及各地方支部的组织委员会,健全县区分部的组织,提拔培养并训练组织工作的干部;(二)吸收工商业家、文化工作者、中小学教师、乡村工作者等入盟,以扩大盟的组织基础;(三)加强同人民团体的联系,同文化界、工商界、自由职业者团体、工会、农会和学生会建立经常联系,推动并参加各界组织的社交活动。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规定了中国民主同盟的组织原则、中央和地方的组织机构、盟员入盟和退盟的具体办法等等。
大会增选叶笃义、董时进、蒋匀田、何公敢、陶行知、刘王立明、孙宝毅、闻一多、邓初民、杨子恒、刘清扬、辛志超、杜斌丞、范朴斋、柳亚子、史良、马哲民、李公朴、冯素陶、罗子为、楚图南、陈此生、李相符、沈志远、李章达、杨伯恺、李文宜、李伯球、罗涵先、曾庶凡、刘子周、罗忠信、刘泗英等33人为中央委员,连同原有中央委员33人,共有中央委员66人。推选张澜、沈钧儒、章伯钧、黄炎培、史良、张君劢、左舜生、罗隆基、梁漱溟、张东荪、张申府、杜斌丞、陶行知、朱蕴山、潘光旦、马哲民、周鲸文、蒋匀田等18人为中央常务委员,并推选张澜为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左舜生为秘书长(1945年12月,青年党从民盟中分裂出去,左舜生秘书长一职被解除,由梁漱溟接任),章伯钧为组织委员会主任,罗隆基为宣传委员会主任,张申府为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君劢为国际关系委员会主任,梁漱溟为国内关系委员会主任,沈钧儒为青年运动委员会主任,陶行知为民主教育委员会主任,黄炎培为工商委员会主任,刘清扬为妇女委员会主任。
大会还决定,为了加强宣传民盟的政治主张,推动全盟的工作,计划出版一种日报。会议结束后,进行了积极的筹备,并于1946年2月1日在重庆正式出版中国民主同盟总部机关报《民主报》。
中国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政治纲领和主张,反映了战后渴望和平民主的广大人民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的"七大"政治路线和政策相呼应,因而得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界群众的积极支持。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的决议,对于巩固和发展民盟的组织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三节 发动反内战运动
《双十协定》的墨迹未干,国民党就挑起了武装冲突。1945年10月13日,蒋介石发布"剿匪"密令,国民党军随即沿平汉、津浦、平绥铁路向解放区发动进攻。为了制止内战,民盟立即发动各界人民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内战运动,并要求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国家各项重大问题。10月30日,民盟中央常委黄炎培致函国共双方会谈代表,呼吁"立即停止内战",提议组织调查团,包括各方代表,前往冲突地点调查真相,商谈解决。11月2日,民盟发言人针对国民党挑起内战的事实发表反对内战的谈话。11月中旬,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等发起成立"陪都各界反内战联合会"。11月19日,"陪都各界反内战联合会"在重庆举行500余人的反内战大会,呼吁和平,反对内战,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并倡议在全国各地分别成立由各界人士参加的反内战联合会,制止内战,以奠定国内的永久和平。
在此期间,民盟总部和地方组织积极支持各地反内战的学生运动。11月25日,昆明学生6000余人,举行反内战时事晚会,邀请钱端升、费孝通、潘大逵、伍启元等到会讲演,国民党军警特务密布在会场四周,并开枪恐吓和破坏。次日,全市学生3万人罢课,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向国民党政府提出立即停止内战,要求和平;反对外国助长中国内战,美国政府立即撤退驻华美军;组织民主联合政府;切实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游行及人身自由等八项要求。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支部郑重声明支持学生的正义斗争。12月1日,国民党军警特务在昆明屠杀反对内战、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学生和教师,死4人,伤60余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一二·一"血案。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支部抗议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呼吁声援昆明学生的斗争。12月6日,中国民主同盟总部发言人严厉谴责国民党残酷镇压手无寸铁的青年学生,要求:(一)国民党政府应查明事实,追究责任,严惩肇事军政长官;(二)抚慰受害青年,赔偿损失,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三)撤消特务,保障人民言论、集会、结社之民主自由;(四)国民党政府勿再听任军警干涉爱国运动,致生不幸事件。成都、重庆等地的民盟组织也纷纷声援昆明学生的正义斗争,要求立即停止内战,实现和平。
1945年12月16日,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政协代表团到达重庆,提出"在政协开幕之前,国民党必须停止军事进攻,实行无条件停战"。并专程拜访张澜,交换了意见。12月24日,沈钧儒、陶行知、梁漱溟、张东荪、张申府、章伯钧、罗隆基、史良、蒋匀田、周鲸文、李公朴等以重庆反内战联合会名义致函蒋介石,要求国民党政府明令"停止武装冲突,使和平建国大业,早日顺畅推行"。12月30日,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致函国民党和共产党政协代表,要求国共两党于1946年元旦"双方发令所属一切军队即日停止武力冲突,所有问题均得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1946年1月2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言人又发表谈话,建议国共双方"一切军队,应各驻原地,不能利用铁道,调动军队",并要求于政协会议召开之前停止军事冲突。
在全国人民的压力下,国民党被迫接受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同盟及其他民主人士的要求,于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停战协定》。决定1月13日午夜起停战命令生效,在北平设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监督停战协定的实施,并于《停战协定》签订的同一天,在重庆召开由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停战协定》的签订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是民盟配合中国共产党共同斗争所取得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
第四节 参加政治协商会议
1945年10月,由国共双方代表签订的《双十协定》,明确了国民党政府承认各党派的平等合法的地位,决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并由国共双方商定出席单位及名额。最初商定的名额是:国民党9人,共产党9人,民盟9人,社会贤达9人,共36人。后来,国民党为了拉拢青年党,对民盟进行分化瓦解,以孤立共产党,硬要民盟让出5个代表名额给青年党。中国共产党反对,同国民党商量的结果:青年党单独参加政协会议,不占民盟名额,由中共让出2名,国民党让出1名,总名额增加到38名,维持民盟9个名额不变。最后确定的名额是:国民党8名,共产党7名,民盟9名,青年党5名,社会贤达9名。由于中国共产党顾全大局,主动让出代表名额,解决民盟的名额问题,粉碎了国民党妄图通过分化和削弱民盟,操纵"多数",以控制政协的阴谋。但是,从此以后,青年党从民盟组织中分裂出去,在政治上和国民党站在同一立场,和中共、民盟对立起来。
政协会议中,民盟和中共默契配合,互相支持,一起邀请了34位国内有声望的学者名流,组成政协代表顾问团,为民盟和中共政协代表提供咨询。这34位顾问包括政治方面:邓初民、彭一湖、杜斌丞、周士观、王葆真、张奚若、孙廉良、马哲民、曾昭抡、潘大逵;经济方面:马寅初、章乃器、周谷城、杨开道、施复亮、周炳琳;宪法方面:钱端升、张志让;法律方面:史良、吕复;军事方面:鲜特生、张志和;教育文化方面:潘光旦、陶行知、侯外庐、董渭川、杨卫玉、闻一多;农业方面:乔启民、董时进;地方自治方面:何公敢;东北问题方面:周鲸文;华侨问题方面:彭泽民;合作问题方面:章元善。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举行。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张澜、沈钧儒、罗隆基、张君劢、张东荪、张申府、黄炎培、梁漱溟、章伯钧9人出席了会议。蒋介石、周恩来、张澜分别在开幕式致词。张澜在致词中表示:民盟要和各党派代表共同努力,"奠定国家永久和平,建立国家真实民主的基础"。
政治协商会议分大会和小组两种方式进行。鉴于这次会议主要讨论改组政府、整编军队、制定和平建国纲领、召开国民大会和修改宪法草案问题,所以,会议分成改组政府组、军事组、施政纲领组、国民大会组和宪法草案组。不论在大会和小组会上,民盟代表和中共代表都做到了遇事商量,密切配合。例如在讨论改组国民政府时,国民党代表王世杰提出了一个《扩大政府组织方案》,企图以"扩大"代替"改组",保持国民党一党独裁实质。民盟代表罗隆基针锋相对提出要改组政府,并申述了改组政府的理由:(一)大家既期望宪政实施,在这过渡时期总希望由一人集权制过渡到民主集权制;(二)结束训政,实现宪政,希望各党派都能参加政府;(三)目前政府
行政效率低,应该提高现代化。同时,又提出改组政府的三项原则:(一)必须以共同纲领作为施政共同准绳;(二)共同决策机关,要真能决策;(三)各方面人士参加执行机关,要使它"真能执行"。然后,中共代表王若飞又和罗隆基商量:从策略上考虑,为了避免讨论陷入僵局,打破国民党提案的骗局,决定接受"扩大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建议,但由民盟代表引用英、美政治制度对它进行修正,中共予以支持。因此,罗隆基又发言提出:国民政府委员会必须是实际政治权力的最高国务机关,用委员制的集体政府来代替总统制;规定行政官员包括各部、会长官,由这个委员会任免;立法委员、监察委员的人选,应由这个委员会同意;国家的预算决算,应经这个委员会通过;立法原则、施政方案和军政大计,须由这个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激烈的争论,国民党不得不接受这些最起码的民主原则,同意修正。以后,又在国民政府委员名额上发生激烈争执。中共和民盟决定两党联合在一起争取在40名委员中占14名,超过1/3,但终因国民党方面的阻挠,未获成功;但是,两党一起提出表决法:"国民政府所讨论之议案,其性质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者,须有出席委员2/3始得通过。"这一表决法获得通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民党的独裁。
这次政协会议讨论最激烈的问题是"军队国家化"问题。国民党坚持首先"军队国家化",然后才能"政治民主化",妄图吃掉人民军队;共产党则针锋相对,提出首先"国家民主化",即政治民主化,然后才能军队国家化,并建议双方军队同时交民主联合政府及其统帅部。民盟支持中共提案,同时提出《实现军队国家化并大量裁兵案》,明确表示:裁军方案由"政治协商会议审核通过后,交改组后的政府执行",也就是说,先改组政府,后整编军队,先政治民主化,后军队国家化。经过激烈
争论,勉强达成《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通过了"军队属于国家"、"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等原则规定。
在讨论宪法草案问题时,国民党坚持实行国民党于1936年制订的《五五宪草》,这部宪草实质上是"人民无权,总统万能",因此,民盟和中共坚决反对。为了废除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政治制度,民盟代表援引英、美政治制度的民主原则,提出了一套修改宪法草案的方案,保留《五五宪草》的形式不变,而对国家机构的职能和权力作很大的变动,这一方案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支持。由于中共代表和民盟代表互相配合,经过反复斗争,终于在宪法草案小组中通过了"宪草修改原则"12条,其中规定:"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之,其职权相当于各民主国家之议会";"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有同意权与不信任权;监察院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同意、弹劾和监察权;司法独立,"超于党派之以外"、"省为地方自治之最高单位"、"省得制订省宪"、"省长民选"等原则。这样就把《五五宪草》规定的总统独裁制,改换成了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用以限制国民党和蒋介石的权力,增强共产党和民盟在国家机构中的权力和地位,一些条款也保障了解放区的地位,增加了各党派和人民的权利。
国民大会组围绕着旧国大代表的资格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国民党代表坚持1936年由国民党一手包办"选出"的国大代表仍然有效,另外"合理增加"名额,召开国民大会,通过宪法。民盟坚持要求重新选举,旧国大代表无效。国民党代表不肯让步,会上形成了僵局。于是,周恩来、王若飞与民盟代表商量,为了政协会议的继续进行,希望民盟做出让步。最后商定,承认国民党原来的1200名代表,另加各在野党派和社会贤达代表700名,台湾和东北代表150名。由于共产党和民盟的代表占总数的1/4强,因而按国大表决法规定:"讨论的提案,须经出席代表3/4的同意,才能形成决议",共产党和民盟就掌握了国民大会的否决权,从而可以防止蒋介石把国大变成他的表决机器。讨论关于施政纲领问题时,国民党和青年党的代表主张以《抗战建国纲领》和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纲领为依据;中共代表则根据《双十协定》的精神,提出了《和平建国纲领(草案)》。民盟代表反对国民党的主张,支持共产党的方案,并指出共同施政纲领应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孙中山主持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依据,中共的方案符合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因此可以作为基本方案讨论。最后,会议基本上根据中共起草的方案,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
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会议通过的《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协议》、《关于宪法草案问题的协议》、《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等五项协议的通过,实质上否定了国民党的封建法西斯训政的法统,否定了国民党的内战政策和国民党的专制独裁。
第五节 坚持政协路线,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
政协会议取得成功,全国人民都十分高兴,认为这是民主力量的重大胜利,从此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有了保证。政协会议闭幕次日,民盟总部机关报《民主报》于2月1日在重庆创刊。国民党反动派对政协会议的成功极端仇视,政协会议进行期间,1月26日,一批国民党军警和特务,就非法闯入政协代表、民盟领导人黄炎培的住宅进行搜查,激起政协代表的公愤。黄炎培和其他参加政协的民盟代表要求坚决彻查,决定36小时内未得政府解决的保证以前,拒绝出席会议,迫使国民党不得不"查办"有关人等,并由孙科、张群、孔祥熙登门向黄炎培道歉、慰问。
政协会议闭幕后,为了庆祝会议所取得的胜利,各民主党派联合重庆20多个民主团体,于2月10日在较场口举行庆祝政协成功大会,到会群众万余人。反动派害怕大会产生的影响,便派国民党特务到会场进行破坏和捣乱,当场打伤李公朴、郭沫若、施复亮等60余人,一手制造了震惊中外的较场口血案。各党派参加的陪都各界庆祝政协成功大会筹备委员会,发表了向全国同胞控诉书,揭露了国民党制造血案的真相,提出严惩主犯,立即解散一切特务机构,赔偿损失,保证人民自由等七项要求。民盟中央常委、著名律师史良,在事发当天即陪同李公朴等往重庆地方法院,验明伤情,对国民党特务的暴行提出起诉。接着重庆、成都、昆明、上海、武汉、广州、西安、北平、香港等大中城市和解放区,纷纷举行游行或集会,抗议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
特务的暴行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抗议,然而,国民党仍一意孤行,又于2月22日煽动重庆一部分学生举行反苏游行,特务暴徒乘机捣毁《新华日报》和民盟机关报《民主报》的营业部,打伤工作人员多人。为此,民盟中央主席张澜致函蒋介石,要求严惩较场口血案及捣毁《民主报》、《新华日报》的主使人,并提出解散特务组织,保障人权等要求。
接着,国民党特务又在西安大施暴行。3月1日,国民党特务捣毁了西安民盟西北总支部的机关报《秦风日报·工商日报联合版》报社。4月13日,逮捕并杀害了该报法律顾问、民盟盟员王任律师。5月1日,国民党特务又枪伤民盟西北总支部青年部长、《民众导报》主编李敷仁(当时重伤,经群众抢救、掩护,辗转送至延安)。5月3日,大批武装特务严密封锁报社,撕毁报纸,迫害读者,殴打报童,报纸被迫停刊。针对这一系列法西斯暴行,民盟于5月29日再次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要求国民党政府彻底追究责任,严惩祸首。1946年3月1日至17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了六届二中全会,公开撕毁政协决议,并通过修改宪草的五项决定:(一)制定宪法应以《建国大纲》为最根本之依据;(二)国民大会应为有形之组织,用集中开会之方法行使《建国大纲》所规定之职权;(三)立法院对行政院不应有同意权及不信任权,行政院亦不应有提请解散立法院之权;(四)监察院不应有同意权;(五)省无须制定省宪。这就完全推翻了政协会议所确定的民主宪政原则。面对这种情况,中共和民盟立即进行了斗争。3月18日,周恩来招待中外记者,揭露国民党二中全会破坏政协决议,号召全国人民为坚决实现政协全部协议而斗争。3月20日,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对《新华日报》记者发表谈话,指出国民党二中全会决议"无非在维持其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实质与形式,把各党派参加政府变成清客",并表示民主同盟为了对全国人民负责,"不愿贸然参加政府"。
3月30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一手包办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会议,企图利用这次会议的所谓"民意",把国民党二中全会推翻政协决议的阴谋进一步公开化、合法化。中国共产党的参政员拒绝出席这次会议。3月31日,民盟总部宣传部长罗隆基发表声明,表示民盟在国民大会和参加政府问题上与中共取同一态度,拒交国大代表名单。4月宪草审议会上,民盟代表又与中国共产党代表一致反对国民党对政协宪草原则的篡改。接着,民盟在上海发表谈话,声明"政协五项决议,是全国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同一致商定的方案,这是全国人民所接受所拥护的方案……绝对不容许任何党派单独否认或撕毁"。
1946年5月,国民党政府还都南京,中共在国统区的代表机关和民盟总部也由重庆迁到南京。从此,政治斗争的中心由西南地区转移到华东地区,特别是南京和上海代替重庆成为全国人民维护政协决议,开展和平民主运动,反对国民党内战独裁政策斗争的中心地区。
第六节 反对国民党发动东北内战和全面内战
1945年11月之前,东北广大地区无国民党一兵一卒,只有苏联红军和中共领导的东北民主抗日联军。11月间,美国帮助国民党运兵到东北,占领民主联军解放了的城镇,挑起了内战。1946年初,《停战协定》墨迹未干,国民党又在破坏政协决议的同时,加紧破坏《停战协定》,扩大东北内战。
中国民主同盟对东北极为关心,早在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就多次提出应订立东北停战协议,但遭到国民党政府的拒绝。1946年2月23日,民盟发言人发表谈话,认为东北问题为"全国民主和平统一问题之一部分,曾主张以政治协商方式解决,不可与外交混为一谈。现既纠纷扩大,成为国共两党之争端,亟当遵循政治解决之途径,由政府召集政治协商会议之综合小组,协商具体办法"。2月24日,民盟总部宣传部长罗隆基招待记者,发表谈话说:假若东北问题不能得到合理圆满解决,"一隅的军事冲突,很可能影响中国全局,很可以使政协会议全功尽弃"。并提出军调部执行小组应立即赴东北开始工作,制止军事冲突;东北的地方政府应立即用协商方式改组为民主的地方联合政府。在民盟的调解和一再敦促下,国共两党代表经过谈判,于1946年3月27日,签订了《东北停战协议》,规定执行小组"应前往冲突地点或政府军与中共军密集地点,使其停止冲突,并作必要及公开调处"。4月1日,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上发表演说:"东北三省在主权的接收没有完成以前,没有什么内政问题可言","军事冲突的调处,只在不影响政府接收主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前提之下进行",公开撕毁协议,并在美国的援助下,派遣大批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东北解放区。军调部执行小组到沈阳后,国民党声称"只有接收,没有调处",扣留了军调部执行小组中的中共代表。4月10日,民盟政协代表张澜、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等在重庆"特园"邀请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政协代表,交换对东北问题的意见,最后由中国民主同盟提出折中调解方案:"(一)中共军队先退出沈阳至长春沿铁路线各地,使中央军可以顺利到达长春;(二)中央军暂行停止前进5天,使中共军队有时间退出铁路沿线,以避免冲突;(三)在中央军接收长春以后,双方再进行政治谈判,将东北军事政治问题,依据整军方案及政协会决议,谋求全盘解决。"国民党不同意民盟的方案,坚持继续进兵"接收",以致问题未能得到解决。4月22日,马歇尔邀请民盟协助调停东北内战的工作。4月29日,民盟向马歇尔提出实现东北和平的建议:"(一)中共军队退出长春;(二)中央军不再进兵长春;(三)东北政务委员会驻长春主持政务,就地组织警察,行使职权,所有委员人选由各方协商,而由中央简命之。"马歇尔却对民盟代表说:"政府即将还都,蒋主席即将离渝。一切到南京再谈吧!"这时,马歇尔已默许蒋介石用武力解决长春问题,不愿将此建议转交国民党,放任国民党军队在东北大打。
5月间,国民党军扩大东北内战,先后侵占了四平、长春,直打到松花江南岸。同时,国民党又将战火蔓延到关内。5月15日,民盟政协代表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提出对时局的四项主张,号召全国同胞一致起来,制止内战,挽救危局;双方当局应尊重军事调处执行部停战令之性质,全国各地一律奉行停战令;重开政治协商会议,并督促各项协议之实施。5月23日,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梁漱溟等又致函国共两党,呼吁"即刻停战",其余一切问题概俟停战后协商解决。毛泽东复函民盟政协代表,对民盟的建议"原则上极表赞同"。蒋介石却置之不理,反而大举向东北民主联军进攻。
为了制止这场大规模内战,1946年5月5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建国会等22个组织组成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发表宣言,吁请"立即停止内战,实行政协决议"。6月5日,周恩来同蒋介石、马歇尔达成东北停战15天协议,从6月7日中午起实行。民盟积极呼吁从短期休战做到永久和平,同时建议军事问题与政治问题一起进行商谈,以求得彻底解决。6月6日,在上海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等164人,联名致函蒋介石、马歇尔及各党派,呼吁停止内战。他们的要求很快得到中国共产党的支持。6月19日,民盟的政协代表从上海赶到南京,力图促进国共两党的和谈。6月20日,他们邀请孙科、吴铁城、邵力子等商谈,就国共和战问题进行调解,次日,他们又与中共代表团交换意见。但国民党对民主党派的呼声不予理睬,加紧策划发动全面内战。
6月23日,在各民主党派和中共地下组织的发动下,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在上海北火车站召开了有10万人参加的上海各界人民反内战大会和游行。大会由陶行知、王绍鏊、林汉达主持,并推举马叙伦、阎宝航、雷洁琼、篑延芳等10人为代表赴南京请愿。当代表们到达南京下关车站时,遭到伪装成"难民团"的国民党特务围困殴辱,连续达四五小时。马叙伦、阎宝航、雷洁琼等多人受伤。民盟总部派赴下关车站欢迎代表、民盟中央委员叶笃义和《新民报》记者、盟员浦熙修亦横遭凶殴,身受重伤,是为著名的"下关惨案"。
当夜,周恩来等到医院慰问受伤人员,并与国民党政府进行交涉,要求追究责任。6月25日,民盟政协代表致函国民党政协代表,要求国民党政府对所有与"下关惨案"有关的各长官,"迅予以应得之处分",并"取消特务机关","切实保证人民之各项自由"。7月5日,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致电马叙伦等表示慰问,并表示"中共一贯坚持和平民主方针,誓与全国人民一致为阻止内战,争取和平奋斗"。
6月26日,国民党军队向中原解放区大举进攻,7月12日又出动50万人进攻苏皖等解放区,发动了全面内战,和平谈判破裂,民盟调解东北内战的工作宣告失败。8月25日,中国民主同盟领导人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梁漱溟等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谴责国民党破坏政协决议和停战协定发动内战。他们指出:凡是"足以扩大中国的内战,造成中国分裂,影响世界和平,我们民盟必坚决反对"。
第七节 李公朴、闻一多血案
国民党在发动全面内战的同时,又加强对国统区的法西斯统治,血腥镇压民主运动。1946年6月间,国民党政府在全国各地逮捕了1?3万余名反内战的工人、学生和市民。7月,封闭了反内战、呼吁民主的文化团体、言论机关100余处。接着,又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李公朴、闻一多血案。
1946年6月,国民党反动派在昆明散布谣言,说民盟企图勾结地方势力在云南组织暴动,夺取政权,说什么民盟中委、民盟云南省支部委员、著名民主斗士、"七君子"之一的李公朴已"奉中共之命,携巨款来昆明密谋暴动",而民盟中委、民盟云南省支部委员、著名诗人闻一多"组织暗杀团"等等。云南省警备司令部接着就派兵查抄几家进步书店与进步人士住宅,整个昆明风声鹤唳。在这一派白色恐怖气氛下,民盟云南省支部不顾形势险恶,于6月底接连三天召开会议,由李公朴、闻一多和楚图南主持会议,向社会各界说明民盟的政治主张和对时局的态度:民盟"只以和平方式争取民主,并非暴力革命的团体,暗杀、暴动不是我们所做的事,而是我们反对的事",揭穿反动派的造谣污蔑。李公朴在会上大声疾呼:"内战万万打不得,大家反内战的声音应该喊得更大些……"闻一多说,我们过去那种严守中立的超然态度是自欺欺人,再不能做袖手旁观或装聋作哑的消极中立者,要站出来"明是非,辨真伪,要以民主为准绳",要和平,要民主,反对内战。闻一多还表示:真正的力量是人民,民主同盟永远深信人民的力量,把希望寄托在人民身上。会后,民盟在昆明开展了呼吁和平的"万人签名运动"。一时昆明全城群情激昂,形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争取和平民主的群众运动,使国民党反动派恐慌不已。这时蒋介石发出了罪恶的谋杀令,"特予"昆明警备司令部,宪兵十三团对李、闻等人以"于必要时得便宜处置"之权(《南京国民政府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云南特务机关接到密令后,立即拟定了逮捕民主人士的黑名单。7月11日,优秀的民主运动战士李公朴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用无声手枪暗杀。李公朴被害后,民盟中委闻一多冒着生命危险,组织李公朴治丧委员会。当时,有人劝闻一多避一避,他却大义凛然地说:"决不能向敌人示弱,如果李先生一死,我们的工作就停顿了,将何以对死者,何以对人民!"7月15日,李公朴治丧委员会在云南大学召开追悼会,为了安全,没有安排闻一多发言。但是,当一些特务在会上捣乱时,闻一多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愤怒谴责国民党特务杀害李公朴是"历史上最卑劣,最无耻的事情","你们杀死一个李公朴,会有千万个李公朴站起来!你们将失去千万的人民!告诉你们,我们力量大得很!多得很!"他身陷特务的包围,毅然决然地申明:"正义是杀不完的,真理永远存在!""争取民主和平是要代价的,我们决不怕牺牲,我们每个人都要像李先生一样,跨出了门,就不准备再跨回来!"追悼会后,闻一多又出席了民盟在《民主周刊》社为李公朴被暗杀事件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回家途中,遭到国民党特务杀害。
李、闻被杀害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外强烈的反应,声援民主战士的唁电如雪片飞来。
7月18日,民盟主席张澜致电蒋介石,严厉谴责国民党特务杀害"倡导民主,主张和平"的李公朴、闻一多,"是反民主和平有计划之阴谋","凶手特务,敢于横行无忌,如此放纵指使,必有背景",并提出三项要求:(一)对全国特务机关及制度,应予彻底废除;(二)严令负责机关,必获主凶,依法惩治;(三)全国和地方治安机关,保证今后不再有类此之事发生,否则无论何人,认真从严彻惩。同时,民盟总部发表书面谈话,严厉谴责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并表示:"我们民盟对争取中国的和平民主,绝不因这类暴行事件而有所恐怖与退缩,我们只有更积极更勇敢地向前猛进,争取中国的和平民主,亦只有如此始足以慰李、闻两先生地下之灵。"7月22日,民盟政协代表抗议国民党政府"以暴力残杀无武力之在野党派",并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派出公正人员,与民盟所推派之人员同赴昆明,调查惨案真相。但是,国民党政府拒绝民盟的正义要求。7月25日,民盟中委、著名教育家、民主战士陶行知,因愤李、闻被害突发脑溢血而逝世,他在遗书中号召:"为民主死了一个就要加紧感召一万个人来顶补!"8月3日,梁漱溟、周新民受民盟总部委托赴昆明调查。8月6日,梁、周到达昆明,克服了国民党特务给调查工作造成的极大困难,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在9月30日发表《李闻案调查报告书》,用铁的事实揭露国民党杀害李、闻的罪行。
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朱德给李公朴、闻一多家属发了唁电,对李、闻遇害表示深切哀悼,表彰李、闻"为民主而奋斗,不屈不挠,可敬可佩"的精神,并希望全国人民继承先烈的遗志,再接再厉,务使民主事业克底于成。中共政协代表团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严重抗议,要求立即撤换昆明警备司令,限拿凶手,保护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安全;安葬死者,通令全国追悼、抚恤死者家属。周恩来在上海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声明,严正指出国民党反动派制造李、闻血案"完全是有计划的,而且是肆无忌惮的政治暗杀。西安、南通之血案未了,昆明今又继之,则重庆、成都、武汉、北平、广州,甚至南京、上海亦可以任意杀人。这完全赤裸裸地暴露了国民党特务残暴的法西斯本质,采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来镇压和平民主运动及其代表人物"。正告国民党政府,如果"对此仍不采取紧急处置,改弦更张,取消特务,则一切政治协商都将徒然无望"。
全国各地及海外侨胞隆重集会悼念李、闻两位烈士。7月26日,延安和苏皖解放区举行声势浩大的追悼李、闻等烈士与反内战、反特务大会,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决反对法西斯的内战、特务政策。7月28日,重庆6000余人隆重举行追悼会,各界人士送来唁电、挽联、花圈,共计达1200余件。8月10日,史良、鲜特生等在重庆发起组织"李、闻案件后援会",陪都各界人士及50余社团参加。会上发表宣言,要求当局彻查李、闻血案,切实保障人身自由。8月18日,成都各界人士举行追悼会,张澜在会上愤怒斥责国民党特务的法西斯暴行。追悼会后,国民党特务围攻殴伤张澜,民盟四川省支部委员张松涛亦被特务围殴受重伤。10月14日,上海各界5000余人举行李、闻两位烈士的公祭大会,周恩来亲撰挽词,由邓颖超宣读:"今天在此追悼李公朴、闻一多两先生,时局极端险恶,人心异常悲愤。但此时此地,有何话可说?我谨以最虔诚的信念向殉道者默誓:心不死,志不绝,和平可期,民主有望,杀人者终必覆灭!"国民党代表潘公展利用大会讲坛对中共进行无耻攻击,民盟代表罗隆基予以有力驳斥。民盟南方总支部、港九支部、暹罗支部也举行了追悼会。9月16日,民盟新加坡办事处举行追悼李、闻大会,参加者有100余华侨团体,代表了两万余侨胞。办事处主任胡愈之主持会议,致词赞扬李、闻二烈士呼吁和平,反对内战,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痛斥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镇压人民的血腥罪行。大会发出通电,要求严惩杀害李、闻的凶手。大会后,全马来亚7个分部及25个区分部先后举行了追悼会。全国人民和海外侨胞隆重追悼李、闻两位烈士,形成了一个控诉国民党坚持内战、独裁和卖国罪行的群众运动。"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杀死了李公朴和闻一多,却有千千万万个李公朴和闻一多站起来。血的事实,使国民党统治区广大人民和民主人士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更加勇敢地投入反内战、反独裁的民主斗争。
第八节 拒绝参加"国大"和政府
1946年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晋察冀解放区首府张家口。当天,蒋介石违背政治协商会议协议,不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商量,擅自下令于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并假惺惺地敦促民盟、民社党、青年党和社会贤达等国共之外的第三方面出来调解国共关系。
10月15日,国民党派代表雷震赴沪请民盟等第三方面代表劝说中共代表返宁和谈,民盟出于争取和平的最后希望,陪同雷震会见了中共代表,商定由政府派遣比较负责的代表来沪进一步商谈。10月16日,蒋介石发表声明,提出停止军事冲突的"八项办法"。10月19日,国民党再次派代表吴铁城、邵力子赴沪,通过第三方面和中共代表会见。10月21日,中共代表周恩来、李维汉和留沪第三方面人士黄炎培、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梁漱溟、张君劢、蒋匀田、左舜生、李璜、曾琦、陈启天、郭沫若等21人从上海到南京,协商和交换对时局的意见。10月23日至24日,第三方面代表在南京交通银行连续集会,经过多次商议,听取了国民党、共产党及马歇尔三方面的意见,煞费苦心地寻求国共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但此时国民党军在经过休整后,又在关内外采取攻势,蒋介石夫妇在台湾优游不归。10月25日,国民党军攻占安东并进攻烟台,中共代表团准备停止谈判,经民盟代表苦劝,允言第三方面任何主张和行动,必同共产党协商并征求意见,以防第三方面被国民党利用。但是,求和心切的梁漱溟,主观地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内容是:一、双方即日下令全国军队就地一律停战;二、地方政权问题一律由改组之国民政府委员会,依据政协决议解决;三、依据政协决议及其程序,首先召集综合小组商决政府改组问题后,一致参加政府。这一方案未经征求共产党同意,又经黄炎培、莫德惠补充:一、共产党在东北驻军地点为齐齐哈尔、北安、佳木斯三地;二、蒋介石得派县长和警察接收共产党所在铁路沿线各县行政工作。然后,又交给第三方面代表讨论,竟然被接受,并由梁漱溟等分送周恩来、孙科、马歇尔。周恩来极为不满。28日下午,梁漱溟、罗隆基和李璜到梅园和周恩来商量后,遂由罗隆基、梁漱溟、黄炎培、莫德惠以漏抄重要条文为由,分别从孙科、马歇尔处取回方案,避免了一次重大失误,但是,第三方面的和平调停也就此终告失败。梁漱溟由此引咎辞去民盟秘书长之职。
第三方面调停失败之后,国民党主要当权者亲自出马,威逼利诱、分化瓦解第三方面代表,拉他们参加"国民大会",以孤立中国共产党。蒋介石说只要第三方面交出国大代表名单,即使中共不交,他也下停战令。马歇尔找张君劢谈话,鼓动他把第三方面的人统统拉去参加"国大"。青年党声称:"分裂已成事实。"民社党表示:"在此还政于民之日,自当出席以赞大法完成。"第三方面代表陷于分裂。这时,是否参加"国大",是对每个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严峻考验。
中国民主同盟在第三方面代表中占多数,因此,中共代表十分重视民盟的态度。周恩来当时对民盟强调:参加"国大"就一定破坏政协,成为蒋介石发动内战的帮凶,他希望民盟拒绝参加"国大"。11月11日,蒋介石为了争取民盟等第三方面参加"国大",宣布"国民大会"延期三天召开。民盟在此关键时刻,郑重宣布:"民盟历次宣言拥护政协决议,一切行动以此为惟一依据。同人等当竭尽一切努力,以求政协决议于国大开会以前各项手续之完成。完成以后,即一致参加国大。未完成前,暂不参加。"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由重庆致电南京民盟政协代表,再三强调"我们民盟必须在政协决定程序全部完成后,才能参加国大,否则就失去了民盟的政治立场"。11月14日,中国民主同盟总部发出《紧急通告》,要求各省市民盟组织广泛宣传民盟总部的决定和张澜主席的指示,坚决反对国民党召开分裂的"国民大会"。国民党一意孤行,在延期三天后,非法的"国民大会"于11月15日在南京开幕,青年党和民社党参加了"国民大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拒绝参加。许多无党派民主人士与国民党的进步分子代表,也纷纷拒绝参加。11月25日,民盟在南京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书面谈话:民盟始终坚持两个原则,第一拥护政协决议;第二反对内战。12月24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常会决议:参加"国大"的民社党党员,一律开除出盟,并致函民社党说:"民主社会党违反政协,参加'国大',与本盟的政治主张显有出入","已碍难在本盟内继续合作","应予退盟"。
12月25日,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以蒋介石为核心的法西斯国家制度---总统总揽一切大权,地方一切服从中央,并以"国家所有"之名,保证四大家族占有国家资源,把"尊重条约"列入宪法,保障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及其他民主党派均先后声明不承认这部宪法。12月23日,民盟总部宣传部长罗隆基发表谈话说:"美丽的条文并不能掩饰制宪的不合法","全部宪草并没有政协的五项原则有价值"。12月31日,民盟总部发表声明,谴责国民党"用破坏政协的行动而制成片面的宪法,则所谓宪法已失了法律根据,而违法造法者必不能示人以守法之保证";"更就所谓宪法之内容来说……且与真正民主的原则相距甚远"。1947年1月6日,民盟在上海召开了一届二中全会。会议通过了不承认"国大"及其"宪法",不参加分裂的中央政府等决议。
"国大"之后,国民党为了使独裁政府合法化,又于1947年4日宣布"改组"政府,拉拢民社党、青年党头目及某些无党派的政客参加政府,给他们戴上部长、国府委员的桂冠。经过这番乔装打扮,蒋介石立即宣称改组后的政府是"自由主义"和"多党"的政府,已经"还政于民",开始"三党宪政"。民盟坚决拒绝参加这样的政府,发表声明揭露"三党政府"的实质。4月19日,民盟总部召开联席会议,一致认为改组后之政府"对于全面和平并无补益"。4月25日,民盟对时局的宣言指出:民主、和平、团结和统一为中国惟一的出路,而改组后的政府"不是促进和平的政府","不是实现民主的政府",而是"国民党领导而民、青两党参加的政府,乃共同负责与共产党作战之政府"。5月,民盟又发表声明,要求停止内战,反对美国援华,并指出改组后的国民党政府,仍在继续着各种暴政。
第九节 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二中全会
国民党发动了全面内战,接着又召开了"国大",通过了"宪法",彻底破坏了政协决议,国共两党的和谈陷于破裂,国内形势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这个新形势下,民盟于1947年1月6日至10日,在上海召开了一届二中全会。会议在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有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罗隆基、史良、张东荪、邓初民、鲜特生、周新民、李文宜、罗涵先等36人。会议由张澜致开幕词,听取了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和中央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以及各地方总支部、支部的工作汇报。通过了《目前应采取的政治主张及行动的决议案》、《拟定现况下的组织原则》和《政治设计委员会组织规程》等决议案。
二中全会着重分析了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后国内的政治形势和确定民盟对国是的方针。在分析形势的基础上,会议确定民盟今后的斗争方针,仍然是"反对内战,恢复和平"。并在和平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民主化。会议提出解决国是的四项主张:(1)努力促成国共和谈;(2)重新召开政治协商会议;(3)实行政协决议;(4)成立联合政府。
会议还认真地讨论了加强民盟组织建设,彻底消除因历史上"三党三派"而形成的组织纪律松懈的问题。
中国民主同盟全国代表大会以后,民盟的地方组织由西南、西北向全国各地发展,特别是在华东地区得到很大发展,并成为民盟活动中心。1945年10月15日,中国民主同盟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建立东北区总支部、华北区总支部、西北区总支部、西南区总支部及华南区总支部,以加强对各省、市民盟工作的领导。1946年4月28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国民主同盟国内总支部组织规程》、《中国民主同盟省、市(特别市)支部组织规程》、《中国民主同盟县、市分部组织规程》、《调整盟内党派问题施行办法》、《中国民主同盟盟员规约》及《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入盟办法》等文件,具体规定了总支部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盟内的党派关系、入盟和退盟的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民盟组织的巩固和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一届二中全会时,国内外总支部5个,地方一级的支部和分部已达46个。
为了进一步调整盟内的党派关系,巩固民盟的组织,二中全会决定取消原来的《调整盟内党派问题试行办法》,规定:(一)有党派盟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无党派盟员一律平等;(二)有党派盟员应有"民盟第一"的组织观念;(三)有党派盟员,如果原有党派之政治路线与民盟政治路线相违背时,应表明态度,脱离原有组织。同时,为了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会议又规定了民盟组织进行活动的方针和策略原则,即:(一)上层争取公开合法,下层采取秘密活动;(二)宣传争取合法公开,组织保持秘密方式;(三)简化总部,侧重地方,深入群众,扩大政治影响,推进民主运动;(四)在国民党严重迫害下,应严密组织,不暴露工作,干部进入职业界,吸收职业界中的民主分子进盟,并决定由总部派盟务特派员分驻东北及华北解放区,开展解放区的盟务。
二中全会对民盟总部的领导机构和人员作了调整和充实,增设基金筹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推选张东荪为秘书主任,沈钧儒为财务委员会主任,邓初民为民众教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罗隆基兼国外关系委员会主任,黄炎培为基金筹募委员会主任,并聘请彭泽民为华侨委员会主任。同时通过《政治设计委员会组织规程》,决定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之下设立政治设计委员会,聘任15人至29人组织之,具体负责推进民主运动。
第十节 积极参加反美反蒋的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帝国主义借"调停"国共关系为名,实际执行扶蒋反共政策。在"调停"失败后,大规模援助蒋介石发动内战,妄图消灭中国人民的革命力量。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了源源不断地从美帝国主义手中获取军事和经济援助,支持反革命内战,便不惜出卖国家主权,与美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和密约,使美国在中国获得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种种特权,使中国成为美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
为了维护中华民族的独立、尊严和国家主权的完整,民盟对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及国民党的卖国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斗争。早在1945年12月,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和中央常委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梁漱溟等,就在重庆召开的一次外国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指出:"中国事情由中国人自己解决",要求撤退驻华美军。1946年8月,民盟总部代表沈钧儒对记者发表谈话,公开谴责美国以剩余物资帮助蒋介石政府打内战。9月23日,沈钧儒、罗隆基、章伯钧等13个民主党派、民主团体代表发起"美军退出中国运动周"。10月4日,民盟政协代表发表谈话,要求"美军退出中国",表示中国人民"绝对不愿外国军队驻在中国"。10月8日,民盟总部代表又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毫不含糊地表示:"民盟坚决反对美军驻华,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驻有外国军队","美军如不撤退,民盟敢于对美国说:中国的内战,美国要负责任"。1946年圣诞节前夕,驻北平美军强奸中国女学生,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一场大规模抗议美军暴行的群众斗争从北平掀起,席卷全国。国民党统治区数十个大、中城市有50万以上学生,分别成立"抗议美军暴行联合会",相继举行反美反蒋的示威游行,要求美军退出中国。学生群众的这一正义斗争,得到社会各界的响应,中国民主同盟赞扬如火如荼的学生运动"是中国人民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群众大运动","是中国和平民主的真基础","是中国和平与民主前途的曙光",愤怒控诉美军的暴行"决不是普通的强奸事件和绝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帝国主义者蹂躏殖民地人民之行为,除非我们甘愿做亡国奴,决不能忍受此种侮辱国格之行为……美军一日不离开中国,则此种暴行就一日不能终止"。12月底,民盟总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发表《抗议美军暴行》的声明,民盟北平市支部发表《告全国同胞书》,民盟重庆市支部与重庆市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等16个民主团体,强烈要求"美军应立即退出中国"。民盟港九支部发动港九学生出版《学生界》,抗议美军的暴行。
1947年春,上海三区百货业职工会,发起"爱用国货,抵制美货"运动,并于2月9日在南京路劝工大楼举行讲演会,民盟中央委员邓初民等出席讲演。国民党特务捣乱会场,打死永安公司职工梁仁达,打伤10余人,制造了"二九"惨案。2月10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声明,要求"政府一面制止全面之恐怖压迫,一面严饬出事地点之负责当局。对血案彻底办到惩凶、抚恤等事"。沈钧儒、邓初民等参加上海各界人民团体组织的"二九惨案后援会",发表《二九惨案后援会宣言》,招待各界人士及新闻记者,抨击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并表示要联合日益扩大的民主力量,用行动来抵抗暴行,制裁反动。民盟华北总支部和北平市支部抗议国民党政府蓄意制造"二九"惨案,要求严惩肇事暴徒,追究指使者责任,赔偿受害者之一切损失,并保证今后无此类事件的发生。
由于国民党的内战独裁卖国政策引起全国人民极大的不满,加上国统区的工商业破产,物价飞涨,人民已经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1947年5月,在中共地下组织的领导下,国民党统治下的上海、南京、北平、天津等许多大城市爆发了大规模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学生运动。民盟积极参加和支持了这一运动。5月4日,上海法学院学生集会,纪念五四,反内战,反饥饿,遭国民党警察殴打,学生多人受伤,遂上街示威游行,赴市政府请愿,得到全市学界支持,成立"上法五四事件后援会"。5月17日,1200余名教师到上海市政府请愿,要求保障广大教师的生活。面对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反抗,国民党政府极端害怕,于5月18日颁布了《维护秩序临时办法》,严禁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和示威游行。5月20日,宁、沪、苏、杭地区16个专科以上学校学生6000余人,不顾国民党政府的禁令,在南京举行联合示威大游行,向国民参政会和国民党政府请愿,提出反对内战,增加伙食费,提高教育经费等要求,遭到国民党军警宪特的镇压,伤百余人,30余人被捕,造成了有名的"五二?"血案。民盟总部及地方组织立即声援学生的爱国正义斗争。民盟总部以慰问金名义筹款支持南京中央大学学生的罢课斗争,黄炎培、章伯钧等轮流到中央大学等校演讲,赞扬学生运动"显然是为人民争取民主、自由和生存"的斗争,"在这广大内战之中,一切都被窒息,只有学生勇敢地为人民呼喊出'反对内战'的口号"。沈钧儒(时任上海法学院教务长)向上海市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要求释放全体被捕同学;受伤学生免费诊治;严惩凶手;军警进入学校,应先通知学校当局;学生在校开会,军警不得干涉。民盟上海市支部接连召开会议,发动盟员参加和支援学生斗争,并强烈要求国民党政府撤销一切蹂躏民权的法令;立即释放各地被捕之学生;赔偿损失,接受学生合理之要求;立即恢复忠实报道学运的《文汇报》、《联合晚报》、《新民报》;切实保障人民之言论自由;立即停止内战。民盟南方总支部抗议国民党政府唆使军警宪特残杀青年、封锁报馆、蹂躏人权的法西斯暴行。民盟马来亚支部,发动全马华侨声援学生的反美反蒋斗争,于5月30日在新加坡召开侨团代表大会,发表宣言,痛斥蒋介石集团卖国残民的罪行,并致电美国杜鲁门总统,要求"撤退驻华美国军队"。民盟港九支部发起成立港九各界反内战大同盟大会,发表宣言,呼吁全国同胞起来,用行动来彻底制止内战,并要求驻华美军退出中国。同时,重庆、成都、西安、广州、武汉、北平等地广大盟员也纷纷声援青年学生的反蒋斗争。
第十一节 民盟被迫解散,转入地下斗争
1947年3月7日,蒋介石强迫中共在南京、上海和重庆等地担任谈判联络工作的代表和工作人员全部撤退。中共代表在撤退前,将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房屋、财产全部交由民盟代管。民盟总部迁入南京梅园新村30号中共办事处工作,
民盟部分领导人也进入上海马思南路中共办事处工作。3月17日,中国民主同盟举行记者招待会,郑重说明民盟对时局的看法,并表示民盟"绝对坚守在野的和平的公开的民主政团的立场……绝对不参加政府……绝对不用军队做政治斗争的工具……绝对遵守民主的方式,保持民主的作用,以在野政团的身份,对当权党做负责任的监督与批评"。民盟坚持在国统区进行公开、合法的斗争,引起国民党的极大仇恨。
1947年4月22日,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发表社论,公开对民主同盟加以诬蔑,提出否认民盟的"合法平等地位",这是国民党反动派准备打击迫害民盟的先声。接着,5月3日,国民党公布了一个捏造的《中共地下斗争纲领》和所谓某政治观察家的谈话,公开诬蔑"素以'独立'、'和平'、'合法'自诩之民主同盟及其化身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等团体,其组织已为中共所实际控制,其行动亦均系循中共意志而行";民主同盟与各民主团体所倡导之民主统一战线,"亦准备甘为中共之新的暴乱工具"。5月14日,国民党政府新闻局局长董显光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谈话:"民盟与中共曾公开否认宪法及国民大会之合法性,该盟与反叛政府之中共既有密切关系,虽仍称系一和平之政党,然政府对该盟之态度将视其政策及行动如何而定。"这时,民主同盟仍坚持以和平的、合法的方式解决国内的政治问题,并发起和平运动。5月14日,民盟中常会决议:民盟参政员全体参加国民参政会,联络同情和平运动的参政员、各民主团体共同发起和平运动,并由民盟总部成立专门机构,切实推进和平运动。5月23日,张澜、黄炎培、梁漱溟、章伯钧、韩兆鹗5位参政员,向国民参政会提出《停止内战恢复和平案》,建议:"确定政治解决党争的大原则,依据政治协商会议的精神及路线,重新举行和平会议,以达到全国统一的最高目的的具体方案";在恢复和谈之前停止征兵征粮和征实,切实尊重人权,保障人民自由,取消封禁刊物的禁令和释放政治犯等。这一建议得到了许多民主党派、民主团体和民主人士的支持,但却遭到了国民党的反对。5月29日,民盟领导人沈钧儒、章伯钧等在上海招待文化界,说明对这次"和平运动"的态度:第一,目的是要揭穿国民党虚伪的反民主的"和平"攻势,以事实反对破坏和平的国民党当局;第二,我们今日争取的和平,不是要求恢复和谈,而是要使广大人民起来反内战、反独裁、反卖国。
由于民盟和各民主党派进行了有力的斗争,国民党虽然未敢公开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但为了打击民主力量,动用了大批军警宪特,于6月1日在上海、北平、天津、武汉、重庆、成都、桂林、南宁、广州、杭州、福州、西安、太原等全国各大城市,对民盟等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和进步师生进行了大逮捕。民盟盟员被捕百余人,仅重庆、成都两地就有30余人,其中包括民盟中央委员杨伯恺、于邦齐。此后,国民党又进行了两次大逮捕,不少盟员被捕后关押在重庆"中美合作所"。
7月初,国民党政府悍然公布《戡平共匪叛乱总动员令》,直接出动宪兵、警察、军队,配备机动部队,全副武装来镇压赤手空拳的工人、学生和民主人士。接着,国民党又训令各级组织,对民主同盟、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这三个党派的上层分子"暂时容忍敷衍",对其余中下层分子则"不必客气",只要发现,不问其情由如何,"一律格杀勿论"。
1947年10月1日,国民党政府新闻局局长董显光招待记者,宣布民主同盟是"中共之附庸","民盟分子破坏总动员,参加叛乱,反对政府"。10月7日,国民党西安警备司令部公然枪杀了民盟中常委兼西北总支部主任委员杜斌丞。杜斌丞遇难后,中共中央发言人严正揭露蒋介石的反动屠杀政策。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发表谈话,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并将案情诉诸全国和全世界。同时,民盟又派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叶笃义去南京,要求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出面帮助交涉。司徒雷登却以"不便干涉内政"为借口,拒绝了民盟的要求。10月13日,国民党的御用团体---"中国文化界戡乱救国总动员会"诬蔑民盟参加"叛乱","应与共匪同在讨伐明令之列",并提出"政府不宜再承认民盟为合法之政党,而应以乱党视之,明令解散"。10月23日,国民党大批特务包围和监视南京民盟总部。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内政部发言人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0月28日,国民党中央社发表《政府宣布民盟非法》的声明,声称:"民主同盟勾结共匪,参加叛乱","煽动五月学潮及上海工潮","作叛乱宣传掩护共匪之间谍活动",并"企图颠覆政府",着令"各地治安机关对于民盟及其分子一切活动自应依据《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及《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严加取缔,以遏乱萌"。
在国民党政府的高压下,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史良、叶笃义等在沪举行紧急会议,派黄炎培、叶笃义赴南京,会同在南京的罗隆基与国民党政府交涉。黄炎培等到南京后,吁请司徒雷登出面斡旋,司徒雷登反劝民盟"光荣解散"。黄炎培等又与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张群和邵力子、吴铁城、陈立夫谈判。国民党政府凶相毕露,顽固坚持要解散民盟。11月5日晨,黄炎培、罗隆基、叶笃义由南京回到上海。当日,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罗隆基、史良、张云川、叶笃义等举行在沪民盟中常委扩大会议,由黄炎培报告与国民党政府谈判的经过和结果。会上虽有各种不同的意见,经过讨论,为换取盟员向当局"登记"之条件,以保护盟员,最后决定民盟宣布自动解散。11月6日,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发表《中国民主同盟总部解散公告》,通告盟员,"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政治活动,本盟总部同人即日起总辞职,总部亦即日解散"。11月7日,张澜以个人名义在《时代日报》发表声明:"余迫不得已于11月6日通告全体民主同盟盟员,停止政治活动,并忍痛宣布民盟总部解散,但我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绝不变更",并呼吁全体盟员"继续为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而努力"。
国民党用法西斯手段强迫民盟宣布解散,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九三学社、中国民主促进会领导人许德珩、雷洁琼、严景耀等,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等各校教授47人在北平《新民报》联名发表了《我们对于政府压迫民盟的看法》,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此举,旨在消灭民盟";"一不合作,遂谓之'叛',稍有批评,遂谓之'乱',又且从而'戡'之,试问人民的权利何在?人民的自由何在?"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李济深,民主建国会孙起孟等纷纷在香港报纸上发表文章,谴责国民党政府强迫民盟解散"违法悖理"。
国际舆论的反应也十分强烈。连美联社10月28日电讯也说:美政府官员对于中国政府取缔民盟的行动表示不悦。合众社10月30日电讯说"国外人士无疑地认为,民盟之被封闭,是使中国更远离民主之路"。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事后也无可奈何地说,蒋介石解散民盟的举动是"失策","使人民失去其对政府的信心,并因而使民主同盟赢得主张实行开明的宪政程序者的同情,而且将驱使民主同盟盟员更趋左倾与转入地下活动"。
民盟各地组织和广大盟员在总部组织委员会的指导下先后转入地下,坚持斗争。早在1947年10月下旬,民盟总部组织委员会为了保护地方组织的安全,即将少数重要文件转移保存,大部分盟员名单焚毁。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时,张澜、章伯钧等做出两项重要决定:第一,在任何险恶的形势下,中央组织委员会必须有负责人留在国内继续领导工作,组委会转入地下;第二,无论总部是否遭到迫害,地方组织的工作一定要继续进行。因此,民盟总部宣布解散后不久,组织委员会就重新开始工作。11月中旬,民盟总部组织委员会决定:(一)原有的地方组织立即停止活动,主要负责人和一向为南京政府所注目的干部迅速转移隐蔽,新的地方组织领导机构必须由政治认识清楚,立场坚定,自愿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工作,并尽可能是向来不被敌人注意的干部组成;(二)重新组织盟员,凡是在此次迫害中表现动摇怯弱和社会关系复杂的盟员,都分别予以隔离或采取单线联系,其他盟员在自愿的原则下重新编组,一切横的联系完全切断,领导机构对外绝不公开,并编制了联系密码与代号。11月下旬,根据以上决定,民盟总部组织委员会开始与各地方组织联系,将地方组织的负责干部和一向为国民党所注目的干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转移或就地隐蔽。总部领导人沈钧儒、章伯钧、周新民等先后秘密离沪赴香港。12月2日,在总部组织委员会主持下,民盟第一个地下支部上海市支部秘密成立,开始活动,张澜、罗隆基虽然被国民党监视,失去自由,但仍大力支持上海市民盟的地下活动。民盟上海市支部经过整顿逐步健全,先后建立了组织委员会、宣传委员会、民运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全市有542名盟员,建立12个区分部和嘉定、崇明等三个县的直属小组。市支部还恢复了《沪盟通讯》,秘密发行,以指导上海民盟的工作和斗争。1948年1月,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后,民盟在全国各地的组织陆续恢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