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的认识
日期:2016-06-25 21:01
来源:刘泓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体目标的确定,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可以说是抓住了“制度”与“治理”这个国家性质和竞争力的根本问题。而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全新社会,却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即使是马克思、恩格斯那样的时代巨人,也无法为我们提供现成的答案。中国共产党执政60多年来的治理实践中,走过弯路,更积累了丰富经验,开辟了新路、找到了正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家现代化的总体进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成为了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一项战略性任务。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其履职能力显然是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懂大局,识大势,知情明政,是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前提。目前的大局、大势是什么呢?就是全面深化改革。读懂改革这篇大文章,围绕深化改革参政议政,是民盟当前的第一要务。”我们“围绕改革参政议政,应该抓住改革的总目标,坚持‘不苟一时之誉,思为利于无穷’,更多地关注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在现阶段,民盟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在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然,要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应当把握好三个方面的精神内涵:
一是要把握政治性,就是要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政治属性。
政治定位是民主党派实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履职能力的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盟始终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行,提倡做改革的促进派,团结、引导广大盟员在思想上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坚定改革的信念和决心,在行动上参与改革、投身改革,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促进改革大业、推动国家“五位一体”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因此,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就是要强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就是要不断提高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参政议政水平与把握政策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发扬和增进民主,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得到进一步推进,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得到进一步彰显。
二是要体现发展性,就是要围绕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参政议政工作是民主党派基本的政治职能,是民主党派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也是新时期民主党派参政能力和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这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的根本任务,它对民主党派履行职能,进一步发挥参政党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参政党面临的时代特点和艰巨任务,要充分发挥民盟的智力优势,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直言,不断提高全盟服务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民盟成为促进中国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民盟中央张宝文主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非常多,民盟不可能事事都抓,要更加关注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认真选题,突出特色优势,选择思考多、研究深、积累厚、能做好的题目,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要坚持创新性,以改革创新精神来推进履职能力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新中国的发展改革实践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得到了历史检验、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弥足珍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果的重要组成内容。当代中国正经历一场全面而又深刻的历史性变革,这场变革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就必须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我们在参政议政时,就必须打破惯性思维定势,要区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功能作用,认真分析所关注的问题更适合在哪个领域解决、应该运用哪种机制解决,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献计出力。在参政议政时,既要敢于突破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又要善于构建新的体制机制,以适应新形势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指出的新方向、提出的新要求。
因此,以把握政治性、体现发展性与坚持创新性的精神内涵来推进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这既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也对民主党派增强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们就是要通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把握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规律,不断探索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需要,始终做中国改革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进一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找准位置,体现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懂大局,识大势,知情明政,是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前提。目前的大局、大势是什么呢?就是全面深化改革。读懂改革这篇大文章,围绕深化改革参政议政,是民盟当前的第一要务。”我们“围绕改革参政议政,应该抓住改革的总目标,坚持‘不苟一时之誉,思为利于无穷’,更多地关注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在现阶段,民盟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在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然,要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应当把握好三个方面的精神内涵:
一是要把握政治性,就是要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政治属性。
政治定位是民主党派实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履职能力的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盟始终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行,提倡做改革的促进派,团结、引导广大盟员在思想上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坚定改革的信念和决心,在行动上参与改革、投身改革,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促进改革大业、推动国家“五位一体”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因此,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就是要强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就是要不断提高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参政议政水平与把握政策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发扬和增进民主,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得到进一步推进,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得到进一步彰显。
二是要体现发展性,就是要围绕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参政议政工作是民主党派基本的政治职能,是民主党派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也是新时期民主党派参政能力和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这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的根本任务,它对民主党派履行职能,进一步发挥参政党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参政党面临的时代特点和艰巨任务,要充分发挥民盟的智力优势,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直言,不断提高全盟服务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民盟成为促进中国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民盟中央张宝文主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非常多,民盟不可能事事都抓,要更加关注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认真选题,突出特色优势,选择思考多、研究深、积累厚、能做好的题目,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要坚持创新性,以改革创新精神来推进履职能力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新中国的发展改革实践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得到了历史检验、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弥足珍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果的重要组成内容。当代中国正经历一场全面而又深刻的历史性变革,这场变革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就必须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我们在参政议政时,就必须打破惯性思维定势,要区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功能作用,认真分析所关注的问题更适合在哪个领域解决、应该运用哪种机制解决,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献计出力。在参政议政时,既要敢于突破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又要善于构建新的体制机制,以适应新形势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指出的新方向、提出的新要求。
因此,以把握政治性、体现发展性与坚持创新性的精神内涵来推进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这既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也对民主党派增强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们就是要通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把握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规律,不断探索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需要,始终做中国改革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进一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找准位置,体现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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