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明媚照亮学子心
日期:2005-12-16 16:12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福建委员会
——记省政协常委、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蒋方斌
第一次见到蒋方斌是在全省民盟各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上,他作为民盟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中等身材的他,最初给我的印象是谦逊、热情,言谈简洁。后来听说他在证券法律领域有很大名气,还个人出资二百万元创办了明媚助学基金,对他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五一”节前夕,蒋方斌被评为我省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的喜讯传遍民盟省委机关,这使我产生了强烈的采访他的愿望。几次的电话联络,我如约来到了他所在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间明亮的但十分窄小的办公室,两张办公桌和几张椅子几乎占据了整个空间。蒋方斌说,办公室这样大就够了,太大了那是铺张和浪费。我趁兴看了看,摆放在桌上的有他被授予的“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福建省十佳律师” 、“福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等牌匾,还有民盟福建省1998-2001年度优秀盟员荣誉证书。
1986年,沿海一带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亟需懂外语的法律人才。当时在中南政法大学就读、正准备考研的蒋方斌以出色的成绩考取司法部招收的全国第一批涉外律师。1987年他来到福建。1996年,蒋方斌和其他几位同仁一起创办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谈起蒋方斌事业的起飞要追溯到1993年。那年,国务院出台了《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全国开放。蒋方斌大胆地承接了福建省(不含厦门市)首批全部七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及上市的法律业务。当时证券法律领域在我国还是个崭新的领域,没有经验,没有先例,只有靠胆识和魄力,靠刻苦的钻研,靠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这期间蒋方斌付出了巨大的劳动,常常一干就是通宵,第二天来不及休息接着再干,实在困了就猛抽几口烟提神。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的努力下,第一批七家企业成功上市了。喜悦之余,他敏锐地意识到,律师要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要在法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还必须懂得相关的财务和会计知识。于是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掌握了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成为我省律师队伍中为数不多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三懂”律师。
从此,知识的扎实、业务的娴熟和吃苦耐劳的品格更使蒋方斌在证券法律领域中如鱼得水。自1994年以来,蒋方斌先后承办了我省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及上市的法律业务,也使他所在的至理律师事务所包揽了福建省证券法律市场70%以上的业务,难怪有人说蒋方斌“垄断”了福建的证券法律市场。
蒋方斌先后担任了省政协常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常委、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副会长、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福建省股份制企业协会常务理事、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获得的荣誉越来越多,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埋藏在他心中多年的愿望却更加强烈和清晰了。
1966年蒋方斌出生于湖北省农村,在七个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父母皆是文盲,家境十分窘迫。但父母的关爱,兄弟姐妹之间的和睦,以及亲人们风雨同舟、互相帮助的情怀,使这个家庭充满了友爱和温暖。许多来自农村的求学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刻苦”,蒋方斌也一样。没有刻苦,他怎能离开穷乡僻壤走进大学的殿堂,没有刻苦,他怎能取得今天的成就?
几年来辛苦的工作使他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但他依旧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从不铺张挥霍。他把几乎全部的精力用于发展事业,把满腔的热情投入帮助企业改制、重组和上市。
随着阅历的增长,儿时那艰难的求学生涯和兄弟姐妹之间有难同当的感人情景常常萦绕在他的心间。他萌发了强烈的回报社会的愿望,他想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继续求学深造。他希望有更多的像他一样的贫寒子弟,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从而走上一条创业成功的道路,而不至于因为缴不起学杂费而辍学。他决定以创办基金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心愿。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02年6月,蒋方斌个人捐款人民币二百万元创办的明媚助学专项基金成立了。该基金旨在为福建省当年考取大学本科而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大学四年的生活费用,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
明媚基金是我国首个由律师个人捐资创办的公益性基金。面对众多的荣誉和媒体络绎不绝的采访,为人挚朴的蒋方斌总是十分低调。
他说,我并没有想得太多,只是对那些考取大学却无力上学的贫困学生非常痛惜,能够帮助他们圆大学之梦,能够帮助国家多培养一些人才,我觉得十分有意义。
这,就是一位中国青年律师的价值观。这,就是蒋方斌回报社会的一种形式。
也许是出于律师的职业特点,蒋方斌为明媚助学基金确立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运作原则。基金特别注重申请人的诚信。每一新学年,基金委托申请人所在地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这样可以调动全省律师参与公益事业,同时又不增加助学基金的费用。然后由基金理事会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挑选出六个相对更为贫困的学生。2002年竟有132位学生向基金提出申请。由于基金规模有限,要挑选出六个学生,可真让这几位基金理事会的成员们费了一番苦心。经反复斟酌,基金理事会最后选择的学生往往都是来自父母双亡或单亲的贫困家庭的申请人。
明媚基金的资助,像阳光一样照亮了这些学子的心,给他们带来了命运的重大转机,激发了他们发奋读书的热情,更使他们深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两年多的实践来看,基金的运作是成功的,蒋方斌感到由衷的欣慰。(郭峥)
第一次见到蒋方斌是在全省民盟各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上,他作为民盟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中等身材的他,最初给我的印象是谦逊、热情,言谈简洁。后来听说他在证券法律领域有很大名气,还个人出资二百万元创办了明媚助学基金,对他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五一”节前夕,蒋方斌被评为我省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的喜讯传遍民盟省委机关,这使我产生了强烈的采访他的愿望。几次的电话联络,我如约来到了他所在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间明亮的但十分窄小的办公室,两张办公桌和几张椅子几乎占据了整个空间。蒋方斌说,办公室这样大就够了,太大了那是铺张和浪费。我趁兴看了看,摆放在桌上的有他被授予的“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福建省十佳律师” 、“福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等牌匾,还有民盟福建省1998-2001年度优秀盟员荣誉证书。
1986年,沿海一带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亟需懂外语的法律人才。当时在中南政法大学就读、正准备考研的蒋方斌以出色的成绩考取司法部招收的全国第一批涉外律师。1987年他来到福建。1996年,蒋方斌和其他几位同仁一起创办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谈起蒋方斌事业的起飞要追溯到1993年。那年,国务院出台了《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全国开放。蒋方斌大胆地承接了福建省(不含厦门市)首批全部七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及上市的法律业务。当时证券法律领域在我国还是个崭新的领域,没有经验,没有先例,只有靠胆识和魄力,靠刻苦的钻研,靠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这期间蒋方斌付出了巨大的劳动,常常一干就是通宵,第二天来不及休息接着再干,实在困了就猛抽几口烟提神。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的努力下,第一批七家企业成功上市了。喜悦之余,他敏锐地意识到,律师要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要在法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还必须懂得相关的财务和会计知识。于是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掌握了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成为我省律师队伍中为数不多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三懂”律师。
从此,知识的扎实、业务的娴熟和吃苦耐劳的品格更使蒋方斌在证券法律领域中如鱼得水。自1994年以来,蒋方斌先后承办了我省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及上市的法律业务,也使他所在的至理律师事务所包揽了福建省证券法律市场70%以上的业务,难怪有人说蒋方斌“垄断”了福建的证券法律市场。
蒋方斌先后担任了省政协常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常委、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副会长、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福建省股份制企业协会常务理事、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获得的荣誉越来越多,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埋藏在他心中多年的愿望却更加强烈和清晰了。
1966年蒋方斌出生于湖北省农村,在七个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父母皆是文盲,家境十分窘迫。但父母的关爱,兄弟姐妹之间的和睦,以及亲人们风雨同舟、互相帮助的情怀,使这个家庭充满了友爱和温暖。许多来自农村的求学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刻苦”,蒋方斌也一样。没有刻苦,他怎能离开穷乡僻壤走进大学的殿堂,没有刻苦,他怎能取得今天的成就?
几年来辛苦的工作使他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但他依旧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从不铺张挥霍。他把几乎全部的精力用于发展事业,把满腔的热情投入帮助企业改制、重组和上市。
随着阅历的增长,儿时那艰难的求学生涯和兄弟姐妹之间有难同当的感人情景常常萦绕在他的心间。他萌发了强烈的回报社会的愿望,他想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继续求学深造。他希望有更多的像他一样的贫寒子弟,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从而走上一条创业成功的道路,而不至于因为缴不起学杂费而辍学。他决定以创办基金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心愿。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02年6月,蒋方斌个人捐款人民币二百万元创办的明媚助学专项基金成立了。该基金旨在为福建省当年考取大学本科而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大学四年的生活费用,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
明媚基金是我国首个由律师个人捐资创办的公益性基金。面对众多的荣誉和媒体络绎不绝的采访,为人挚朴的蒋方斌总是十分低调。
他说,我并没有想得太多,只是对那些考取大学却无力上学的贫困学生非常痛惜,能够帮助他们圆大学之梦,能够帮助国家多培养一些人才,我觉得十分有意义。
这,就是一位中国青年律师的价值观。这,就是蒋方斌回报社会的一种形式。
也许是出于律师的职业特点,蒋方斌为明媚助学基金确立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运作原则。基金特别注重申请人的诚信。每一新学年,基金委托申请人所在地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这样可以调动全省律师参与公益事业,同时又不增加助学基金的费用。然后由基金理事会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挑选出六个相对更为贫困的学生。2002年竟有132位学生向基金提出申请。由于基金规模有限,要挑选出六个学生,可真让这几位基金理事会的成员们费了一番苦心。经反复斟酌,基金理事会最后选择的学生往往都是来自父母双亡或单亲的贫困家庭的申请人。
明媚基金的资助,像阳光一样照亮了这些学子的心,给他们带来了命运的重大转机,激发了他们发奋读书的热情,更使他们深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两年多的实践来看,基金的运作是成功的,蒋方斌感到由衷的欣慰。(郭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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