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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70周年征文|一份政协提案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
日期:2019-08-23 10:55 来源:柯白杨
  2002年底,我以民盟界别的身份担任三明市第七届政协委员。2007年初,我续任三明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并当选为常委。2011年底,我再次续任三明市第九届政协委员。在未当上政协委员前,我只觉得政协委员有社会地位,比较风光。自从当上政协委员后,通过政协组织为我们提供的履职平台开展各种类型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活动,我深刻地感受到,政协委员,不只是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而且是沉沉甸甸的责任。要担当起这种光荣,履行好职责,就要实实在在地做事,关心社会,关注民生,积极参政议政,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要勇于为群众利益代言,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力促经济社会发展。这才是真正合格的政协委员。基于此,我注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积极参政议政,尤其是通过撰写提案这种方式履行一个政协委员的职责。
  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被称为“阳光法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迅速成为当年的热点话题。从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上,时有政府信息公开争议案件,包括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以及媒体讨论事件等报道。据观察,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争议案件,其重要成因之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想解决的问题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同人一样,行政机关也有惰性,如没给予高度关注和足够投入,没有依法搭建好信息平台和渠道,没有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没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整理归档和发布协调机制,没有及时完整地清理历史信息和即时信息等,特别是没有一支适应工作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干部队伍,以及广大行政公务人员尚未普遍树立起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法治意识是很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八个月来,三明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和不足?这引起我的关注。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但毋庸置疑在网络较为普及的今天,网络平台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最便捷的方式和手段,公民可以足不出户即可获得相应的政府信息。我本身在单位的工作任务就是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的,对网络平台相对比较熟悉,是我的专业优势。因此,我把基于网络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撰写提案的选题定位。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撰写提案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获得撰写提案的丰富信息,才能问明情况、搞清问题,才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又能为解决问题提出切中要害的建议。贾庆林主席在2006年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调查研究的力度决定着提案的深度,也决定着提案的价值和作用。通过这份提案的撰写,我对此有更深刻的体会。在着手撰写这份提案之前,我首先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以及《条例》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具体要求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我花几天的时间逐一浏览了三明市政府及12个县(市、区)政府以及30余个市直各部门网站,对我市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直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有了较详细的了解,掌握了相关方面的数据。针对部分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直各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我在提案中提出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在该提案督办会议上,市政府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同志对该重点提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见地、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由于情明、弊明、招明,市政府办在认真吸纳提案建议的同时,从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组织体系、加强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设统一民生资讯服务平台、培育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和开展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八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两次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普查,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级各部门对普查列出的主要问题,从专栏的完整性、目录的规范性、内容的全面性和操作的方便性入手,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完善。全市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推进发展、构建和谐做出了新的贡献。
  我的《关于加快完善基于网络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提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这篇提案被市政协评为2009-2010年度优秀提案。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我感到十分欣慰。
  作者:柯白杨,民盟盟员,三明市第七、八、九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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